2月16日(周三),歐洲議會(MEPs)成員在一份報告中就如何更快地部署海上風電提出了建議。
據報道,歐盟海上可再生能源戰略設定了到2030年達到至少60吉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和到2050年達到300吉瓦的目標。

歐盟還計劃到2030年開發至少1吉瓦的海洋能源和其他新興技術,到2050年實現開發40吉瓦的目標。
新通過的報告強調,要實現2030年和2050年的目標,需要更快地部署海上可再生能源(ORE),但必須更可持續地管理海洋空間和海岸。
報告稱,凈零排放經濟需要以前所未有的規模部署可再生能源,迫切需要改善和擴大現有的基礎設施。據歐洲議會議員稱,許多歐盟成員國在向可再生能源方面的轉變進程中處于落后狀態。
該報告還強調了縮短獲得許可證程序的重要性,并呼吁歐盟成員國建立一個透明的程序,并考慮在必要時引入許可證發放的時間限制。
根據該報告,歐盟是礦石生產領域的技術領導者,有望通過支持清潔能源生產的增長獲得顯著的經濟推動。歐洲議會議員表示,“下一代歐盟復蘇基金”提供了一個獨特的機會,來動員除私人投資以外的資金。
該報告指出,如果以可持續的方式設計和建造,海上風電場也可以使海洋生物多樣性受益,但必須與漁業和海上運輸等其他領域共存。
為了讓公眾接受海上風電,并讓民眾相信可再生能源是實現能源獨立和供應安全的關鍵,我們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歐洲議會議員表示,由于需要大量的金屬和礦物,以循環和可再生的方式設計、開發和部署可再生海上能源至關重要。
他們還呼吁到2025年在全歐盟范圍內禁止對退役的風機葉片進行填埋。
歐洲議會議員強調,海上風電的成本在過去二十年中急劇下降,在2010年至2020年期間下降了48%,使其成為最具價格競爭力的能源之一。他們還警告說,如果不逐步取消化石燃料和化石燃料補貼,實現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和在本世紀末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將是不可能的。
該報告以518票對88票、85票棄權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