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買了新能源汽車
小區物業卻不允許安裝充電樁
胡女士是一名網約車司機,以前一直開燃油車。在了解到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優點后,今年9月,她購買了一輛純電動新能源汽車用于日常跑網約車。
胡女士告訴記者,在買車的時候她就準備好了電動汽車充電樁,但是由于自己所在的小區車位都是出租的,所以必須經過物業同意并出具證明。
“物業那邊說在地面上安裝充電樁有安全隱患,我看很多小區都是在地面車位安裝的,不明白我們小區物業為什么說安裝不了。”胡女士說,她曾多次去物業詢問安裝充電樁的事宜,物業每次都以充電樁有安全隱患為由拒絕她。
由于無法在小區里安裝充電樁,從車買回來到現在胡女士只能到外邊的公共充電樁去充電的。由于公共充電樁的充電口數量有限,而充電的車主很多,每次去晚了就要排很長時間的隊。
“現在天冷了,車里一開暖氣就比較費電,老是在公共充電樁充電很不方便,既浪費時間,還耽誤我接單。”胡女士表示,她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小區物業能有一個正面回應,允許她在自己租用的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
小區物業:
充電樁有安全隱患
小區內還沒有安裝先例
為了解物業為何不同意胡女士在小區內安裝充電樁,11月22日上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天橋區匯源華庭小區物業。物業的一名負責人表示,匯源華庭小區是村改社區,沒有房產證,車位也都是租給居民使用的,安裝充電樁存在安全隱患。
“小孩子玩耍或者雨雪天氣都有可能出現意外,一旦出事我們物業肯定要承擔責任,所以暫時不能同意胡女士的請求。”該物業負責人表示。
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2016年發布的《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對于小區車位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隨后,記者向物業負責人講解了國家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規定,但物業負責人表示,他們之前并不了解有這樣的規定。
“以前也有業主提出過想要安裝充電樁的要求,雖然我們都沒有同意,但了解到越來越多的居民傾向于買新能源車,所以也想過在小區內單獨規劃一片區域安裝充電樁。”物業負責人表示,小區管理工作是物業和業委會同時負責的,他們會盡快了解相關規定,幫助有充電需求的業主解決充電樁安裝問題。
無相關部門書面認定意見
物業不得以安全等理由阻撓業主安裝充電樁
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難的問題,早在去年4月,濟南市發改委就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在居民區安裝充電基礎設施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協助現場勘查、施工,未經消防、供電部門認定,不得以安全、電力容量不足等理由拒絕業主安裝私用充電樁。
去年10月,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單位也發布了《關于加強和規范我省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對申請方提出的充電基礎設施安裝申請,要按流程出具證明,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圖紙資料,協助現場勘查、施工,無相關部門書面認定意見,不得以安全、電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撓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
那么,市民想要在租用的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需要哪些手續呢?11月22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國家電網濟南供電營業廳。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業主想在無產權的車位上安裝充電樁,除了要提供業主與物業簽訂的租賃合同,證明業主的使用權之外,只需再提供產權單位的許可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