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泉州市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商務、財政部門:
為貫徹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商務發展服務小組《關于印發的通知》(閩商務明電〔2021〕7號)和《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省級商務發展資金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閩商務〔2021〕101號)精神,現將《泉州市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泉州市1-6月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
泉州市商務局泉州市財政局
2021年10月26日
泉州市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活動方案
為鼓勵我市新能源汽車消費,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全鏈條促進汽車消費市場發展,泉州市商務局、泉州市財政局經研究決定在泉州市內開展購買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活動內容
(一)資金來源:
從2021年省級商務發展資金(因素法)促消費政策中安排。
(二)參與補貼活動的企業
1.由泉州市新能源汽車行業協會負責邀請、收集和篩選參與補貼活動的企業清單,并經泉州市商務局審核通過后,方可參與補貼活動。具體要求:(1)泉州市內限額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需獨立法人,詳見附件:1-6月份限額以上汽車類企業名單)。(2)需要具備新能源車銷售的資質。
2.參與補貼活動的企業需與消費者簽署購車《告知通知書》避免對補貼事項知曉不清,導致相關投訴。
(三)補貼條件
1.購車開票日期在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購車完成新車上牌手續并取得車輛行駛證,首次注冊時間在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15日。
3.車輛開票價在5萬元(含)以上(價稅合計),購車補貼標準為5000元/人,補貼限量2200份。按申報審核通過時間順序,先到先得,發完為止。
4.活動期內,個人消費者(非企業客戶,不限制區域和戶籍),憑個人身份證在泉州市內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真實購買一手七座及以下非營運性質小型載客新能源車,且取得泉州市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泉州市內完成新能源汽車掛牌(F、D開頭)的,即可申請享受補貼。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和涉黑涉惡人員不能享受補貼。
5.活動期間,同一個人消費者僅限申請一次補貼(銀行卡號、身份證號、行駛證號、發票號、車輛識別代碼,以上五項任一項重復,均視為同一個人消費者)。
(四)申報時間和流程
1.申報時間: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15日
逾期不予受理(若本期活動名額提前用完,將及時公告)。
2.申報流程:為方便消費者,提高兌現效率,補貼實行全程無紙化申報。消費者在參與補貼活動的流程為:下載云閃付APP,并進行注冊(用于查看活動內容以及補貼通過名單公示)。使用云閃付APP進入申報登記小程序進行實名認證,填寫相關材料,并依次上傳“行駛證”、“泉州市內限額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獨立法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輸入本人銀行卡號進行申報。后臺根據消費者提交成功的時間自動排序,生成名次,不可更改。
3.消費者因材料不齊、填報不完整、照片不清晰等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需在接到審核不通過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正確材料紙質版重新提交到所購買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處,由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遞交到市商務局重新審核,逾期未提交材料,視為自動放棄補貼資格。若消費者上傳虛假資料(虛假證件、發票等),一經查實,取消補貼申領資格。
(五)資格審核
泉州市商務局委托公開采購的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在申報登記云閃付后臺管理員端口,按職責分工分批次,嚴格按系統自動生成的排序就“人”“票”“證”實施審核,并將核驗結果在市商務局官網、云閃付APP相應界面予以公示,不符合條件的名額予以作廢。
(六)補貼發放
1.資格審核通過后,由泉州市商務局提供審核通過清單(電子版和紙質蓋章版)給福建銀聯通過云閃付APP進行補貼發放。
2.銀聯收到清單后,且在補貼資金撥付到位的情況下,將政府補貼資金撥付到審核通過清單內的消費者的銀行賬戶,具體以到款通知為準。
3.補貼發放和名單公示的頻率為活動周期結束后。
三、其它說明
(一)為符合財政資金審計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門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圍內收集汽車補貼詳情(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發票及行駛證信息、交易商家信息),以便進行檢查與核實。
(二)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活動舉辦方可根據活動的實際舉辦情況對活動規則進行變更或調整,相關變動或調整將公布在活動頁面上或以合適的方式及時通知。
(三)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上傳虛假證件、發票,虛假交易等),活動舉辦方有權取消消費者活動參與資格,并有權收回用戶獲得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