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海南省支持電動汽車換電站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旨在進一步推動海南電動汽車換電站建設,初步構建全省電動汽車換電服務網絡,形成換電模式成為充電模式補充的良性發展生態。
據介紹,換電模式是電動汽車發展的技術路線之一。國務院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明確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強調鼓勵企業根據使用場景研發換電模式車型,支持北京、海南開展試點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海南將依托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客運班車、中重型商用車等應用領域,圍繞環島旅游公路驛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車站、港口、機場等場所,重點在海口、三亞、儋州、洋浦、瓊海、萬寧等區域開展試點工作,其他市縣也可根據市場需求,開展試點工作。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給予換電站建設補貼。原則上依據《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暫行管理辦法》進行補貼。對服務于重型車輛、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城際客車、旅游班線等換電模式重點應用領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投運,通過驗收且接入省級平臺監管的換電站,一次性給予項目設備投資額15%的建設補貼。換電站的建設補貼為一次性補貼,不得重復申領。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補貼費用由省、市(縣)各承擔50%。各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補貼標準,推動換電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