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西安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申報公共(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市級補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采取“逐級上報、統一驗收、網上公示、核發補貼”的方式進行。
《通知》顯示,補貼范圍為2020年9月25日前在西安市范圍內(不含西咸新區)新建設投運(投運時間以電力部門供電答復時間為準)、接入市級平臺、未申領過市級補貼的公共(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17】80號文)明確的“給予充(換)電實際投資(不含征地費用)30%的財政補貼”的標準執行。
同時,《通知》明確了企業申報需提供的資料,包括驗收申請表、備案確認書、單位營業執照、設備采購合同及發票、接入市級平臺證明材料、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充電樁安全檢測報告等。此外,《通知》還指出,合伙經營的充電站,需提供雙方補充協議,明確一個申報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