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關于報送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積極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融合發展,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和利用,申報項目于2021年2月28日前報送。
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容量要求小于6兆瓦,分為全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兩類,其中余電上網電量比例不高于25%。
分散式風電方面,申報項目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任一模式,鼓勵建設部分和全部電量自發自用,以及在微電網內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原則上要求自用電量比例不低于75%,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需安裝逆功率裝置,采用技術措施控制反送電。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報送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內能新能字〔2021〕82號
各盟市能源局,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
“十四五”期間,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愿景,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助力自治區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建設,自治區將積極構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的新能源多元發展新格局.在推動規?;⒓s化發展的同時,遵循因地制宜、清潔高效、分布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則大力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動自治區能源結構轉型升級,加速構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為加快推動自治區分布式新能源高質量發展,請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全面梳理分布式新能源項目的發展現狀,并結合實際梳理申報2021-2023年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建設規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積極發展分散式風電項目
(一)報送分散式風電項目發展現狀
我區分別于2015年以“內發改能源字〔2015〕589號”文件下達全區“十二五”第五批擬核準分散式風電規模15.25萬千瓦,于2017年以“內發改能源字〔2017〕1522號”文件下達全區“十三五”第一批分散式風電規模15萬千瓦,于2019年以“內能新能字〔2019〕316號”文件下達2019年分散式風電規模90萬千瓦、2020年度32萬千瓦,請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認真梳理總結以上三批次(共152.25萬千瓦)及其他年度的分散式風電項目的建設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填寫附件1.
(二)報送2021-2023年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規劃
“十四五”期間,我區分散式風電將重點與偏遠地區、電網薄弱地區、工業園區等用電需求相結合,與生態旅游、鄉村振興、特色小鎮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度融合,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風電形成集中式與分散式并舉的風電發展格局。
1.申報條件
(1)申報分散式風電項目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任一種模式.我區鼓勵建設部分和全部電量自發自用,以及在微電網內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原則上要求自用電量比例不低于75%。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需安裝逆功率裝置,采用技術措施控制反送電。
(2)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3)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實施,優先以T或者II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4)110千伏(蒙東地區66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
(5)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
2.申報要求
請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當地電力部門,按照申報思路和申報要求,將電力消納作為首要條件,并結合當地電力負荷增長預測、電網接入條件、風能資源、土地資源、項目建設時序等實際情況,科學客觀地梳理謀劃各盟市2021-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編寫正式文件并填寫附件2報送自治區能源局。
二、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項目
(一)報送分布式光伏發展現狀
請盟市能源主管部門認真梳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然人、工商業)現狀,分析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提出政策建議。
(二)報送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劃
“十四五”期間,我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將重點支持在工業園區、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電負荷較大的區域,結合建筑條件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支持充分利用農區牧區棚圈庭院、農光互補等形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保障用能用電需求,助力鄉村振興建設;積極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融合發展,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和利用。
1.申報條件
本次僅申報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容量要求小于6兆瓦,分為全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兩類,其中余電上網電量比列不高于25%.
2.申報要求
各旗縣區可開發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資源條件,在綜合考慮并網、消納等前提條件下,依照建設時序,科學、客觀地梳理謀劃本盟請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當地電力部門,充分摸排本盟市各旗縣區可開發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資源條件,在綜合考慮并網、消納等前提條件下,依照建設時序,科學、客觀地梳理謀劃本盟市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編寫正式文件并填寫附件
3.報送我局.正式文件應包含:本盟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情況,已建成并網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個數、規模,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劃情況,項目建成后接網及消納情況分析,年度開發計劃、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
三、有關要求
請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認真梳理分析分布式新能源項目的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和政策建議,按照實際需求組織申報2021-2023年項目開發建設規劃,自治區能源局將結合“十四五”規劃、國家的相關政策要求編制自治區分布式新能源發展三年行動計劃。請于2021年2月28日前將正式文件及附表報送我局,并將文件電子版發送到新能源處郵箱。
此通知。
附件:1.X盟市存量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匯總表
2.X盟市申報(2021-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規劃表
3.X盟市申報(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規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