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0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其中今年全省計劃推廣1萬輛新能源汽車。
《計劃》強調,今年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換的公務用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并開展新能源汽車公務出行試點。
同時,全省公交車、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也要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汽車新增和更換的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底,全省公交車、分時租賃汽車總體清潔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車除特殊用途車輛外全面實現清潔能源化。
此外,網絡預約出租車申請辦理新增及更換的車輛100%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旅游客車、班線客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20%,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
《計劃》指出,海南省將繼續落實全面放開新能源汽車限購政策,確保到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占比達3%左右。
按照《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19-2030年)》要求,《計劃》要求確保到2020年底全省電動汽車與充電樁比例在3:1以下。
海南今年將出臺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工作流程,做好2019年前建設并對外運營的充電基礎設施驗收工作,落實第一批補貼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同時,加快完善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管理平臺功能,確保2020年底前,全省公共充/換電設施接入率超過90%,以加強監測,改善用戶體驗。
同時,海南省將加強規劃銜接,科學提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加氫站網點設置及用地規模,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安排土地供應,解決用地難問題。
今年海南省將深入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全年計劃新增6個以上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條件的服務區;并繼續在全省各市縣開展“充電樁進小區”示范項目,探索“民用車用民用電”。
根據《計劃》,今年海南省將制定并出臺全省(居住)小區安裝新能源汽車自用充電設施的工作流程,采用信用管理措施對物業公司進行約束,定期對不配合安裝充電設施的物業公司進行通報;并發布充/換電設施建設服務指南,簡化充/換電設施報建審批流程,建立監督服務和投訴熱線。
海南省將在海南電網網上營業廳開辟充/換電設施專用業務辦理窗口,并簡化充/換電設施用電報裝手續,落實開辟綠色通道和限時辦結要求。同時參照加氣站的管理,研究出臺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選擇符合條件的加油站開展油/氫綜合站建設試點。
海南省將研究國家補貼政策退出后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和產業發展激勵政策;并加快推進各類充/換電設施的抄表到戶工作,加大對轉供電主體不執行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規范轉供電價格行為。
此外,海南省將建立停車管理統一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停車管理職責,通過12345便民服務熱線對燃油車占用新能源汽車充電停車位現象加強管理;在特定時段試行部分車型新能源汽車共用城市公交專用車道,提高公交專用車道利用率。
同時,海南省今年將出臺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開展全省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網點現場核查;并出臺鼓勵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結合市場需求,進一步優化準入條件,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探索開展“車電分離”銷售模式試點,進一步解決車輛購置成本過高、電池保養及售后維護等問題。
《計劃》指出,海南省今年將舉辦國際新能源汽車評價大會、國際新能源汽車展等一系列高端展會、賽事,營造全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氛圍,并帶動新能源汽車高端服務業發展。
此外,海南省今年還將開展《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實施效果第三方評估,并納入各市縣考核,找準問題、凝聚共識,提升海南省新能源汽車發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