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提高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售電公司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審批效率,提升服務水平,我們在現行《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表(供電類)》的基礎上,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頒發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3號)有關要求,編制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申請表(供電類—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售電公司用)》,現印發你們,請據此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