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相繼出臺扶持和鼓勵電動汽車發展的相關政策,大力推動電動汽車發展,但隨著越來越多的電動汽車進入市場,充電難的矛盾日益突出。針對我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不足的問題,市政協委員黃銀龍提交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施建設的建議》。

黃銀龍,瑞安市第十四屆政協委員,民革瑞安市第一支部主委。作為一名政協委員,黃銀龍委員一直非常關注民生問題,而電動汽車充電難這一民生熱點是他著重關注的方向。經調研,截至2021年末,目前全市現有52座公用充電站,389臺公用充電樁;電動汽車保有量10045輛。不少電動汽車車主表示,活動周邊公共充電站點少,路途遠,充電尤為不便。

一名電動汽車車主說:“目前來講還不算很方便,因為我得到外面那些公共充電樁去充電,剛好我住的附近也不是很多,所以距離還是比較遠的。要專門抽出時間去外面充,然后還得在那邊等著。然后有一些如果是慢充的話,因為時間比較久,那些還得要付一部分的停車費。”
由于集中式充電站充電樁充電時間較長,慢充動輒七八個小時,即使快充也要1個多小時,充電時間成本相對較大,無法滿足電動汽車消費者高效便捷的充電需求。而這樣的困境,在老城區尤為突出。

市政協委員黃銀龍說:“老城區它土地供應本來就緊張,所以要建設公用充電站,它場地的需求無法得到有效的滿足。閑置土地又少,公用充電站它場地的選址難度是比較大的,再加上個人的原來的老城區的用戶,他們自己沒有配備固定的車位,然后安裝個人充電樁,它是需要用戶提供固定車位的證明的,所以這也導致他們安裝充電樁存在困難。”

同時,黃銀龍在調研中還發現,公共充電設施城鄉分布極不均衡。已覆蓋的鄉鎮除塘下充電樁數量較多,部分中西部鄉鎮只有一個樁,林川鎮、芳莊鄉未覆蓋。顯然,我市電動汽車充電樁距離建成數量多、輻射范圍廣、服務車輛全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目標相去甚遠。黃銀龍來到市發改局了解情況,市發改局副局長趙友紅表示,他們已在統籌組織建設,目前已有瑞祥充換電一體項目、瑞立濱海酒店充電站和新湖廣場充電站項目、晨茂陽光酒店充電樁安裝項目等多個大型充電站正在籌劃并建設中。同時,市發改局根據省、市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專項規劃相關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市發改局副局長趙友紅說:“我們大概的目標是到2025年,電動汽車充電樁與電動汽車的比例要達到1:2.5,公共充電樁和電動汽車的比例達到1:9,這樣基本上就滿足了市民的一個充電需求。同時我們規定核心區是1公里范圍內都保證有充電設施,郊區是2公里以內,要實現鄉鎮包括北麂島充電設施全覆蓋。針對老舊小區的情況,我們根據老舊小區的現實情況,就在老舊小區周邊、公共停車場還有一些體育館,這些公共的設施范圍內,把它公共設施加密,減少對老舊小區居民充電帶來的不便。我市準備出臺一個具體充電樁的運營暫行管理辦法,現在發改局正在謀劃這件事情,特別是要加強與資規、住建,還有供電局等各個單位,我們把職能先分清楚,比如職能部門具體做什么事情,分清楚有利于我們以后充電樁的備案管理和運營。”

公共充電樁建設發展的步伐正在有序前進,而部分已建成小區電動汽車用戶申請充電樁安裝的情況卻并不順利。據了解,從2016年起,我市自用充電樁配建標準為新建住宅中電動汽車充電停車位數占機動車位總數14%;而今年1月10日,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充電條件。同時,據相關規定要求,新能源車車主向供電部門報裝充電設施需物業出具車位所屬證明、同意安裝證明等材料。

黃銀龍說:“有些物業公司以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或者是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或者是用電容量不足等這些理由予以推脫,導致這些電動汽車的用戶購車之后,他們的充電成了一大難點。”
黃銀龍表示,按照規章制度,已建成小區內充電樁安裝落實并不困難,外灘香頌小區這一塊就做得不錯。據了解,該小區建于2014年,總共1109 個車位,由于當時電動汽車并未興起,房開承建的時候也沒有相應的充電樁規劃,但經過廣大業主的努力,他們小區不少業主已經成功安上了充電樁。

外灘香頌物業經理說:“比如說業主買了一個新能源的車子,首先要到供電局去辦一個證明,這個證明是什么意思?我們通過物業的業主資料給你核對,這個車位是你戶主的,然后我們核對好了過后,由我們蓋一個公章,然后你拿上這個證明,蓋了章的證明到了供電局,由供電局專門派工程隊人過來,直接從母線排上專用電表給你拉過來,電表后面就是業主自己負責插起來就可以了。”
據了解,該小區今年以來申報的業主還在不斷增加,目前已有136個業主報裝充電樁,供電部門也已根據他們小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受理。發展新能源汽車是大勢所趨,據了解,目前我市已向供電部門報裝的自用充電樁220V慢充4462輛,380V快充428輛。為便捷廣大新能源汽車車主消除充電后顧之憂,黃銀龍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黃銀龍說:“我認為要統籌安排,合理布局。我們要科學分析判斷大多數電動汽車用戶的用車習慣,平時停放車輛的地點,以及充電的時間節點等規律,做一些合理布局,包括快慢充電樁的比例要切合實際需要。第二個方面我建議還是要盡量鼓勵電動汽車的用戶,他要以個人安裝充電樁為主,最好是提供相應的補貼,能夠推動這些電動汽車用戶他自己個人去安裝個人的充電樁,然后使他們能夠有條件回家去充電,降低他們充電的時間成本。老城區要將集中式的充電站,化整為零改為分布式的充電站。我們要在居民區周邊道路、市政道路、公共停車位、市政公共場所等地增設個人充電樁,利用個人充電樁占地少,成本低的優勢,節省用地,使老城區的用戶能夠在距離上、便利性上能夠滿足用電的需求。還有我們的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充電樁安裝的宣傳、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并出臺相關的舉措,引導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積極配合業主提出充電樁安裝的這個要求,杜絕出現以不正當的理由去拒絕或者推脫業主安裝充電樁的現象,及時解決充電樁安裝落地難的現象。”
要想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得以完善,需要相關部門單位積極行動,加強聯動,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也希望我市新能源事業發展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