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消息,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制定《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方案》,加快補齊全省停車設施供給短板,各城市到2025年停車設施需求基本得到合理滿足。在此過程中,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新建停車場(庫)具備充電條件的停車位數量應不少于停車位總數的10%。
停車設施用地應及時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住宅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商超、旅游景點等現有用地進行挖潛,利用邊角空地、平改立、拆遷非功能建筑(臨時建筑)等方式,補充停車設施。結合道路改造等對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集中區入口空間進行優化改造,預留高峰時段的臨時停車空間。
在保障道路通暢安全和充分評估交通通行情況基礎上,可在醫院、學校、商業區等公共建筑集中區周邊道路區域,合理施劃臨時泊位和設置出租車、網約車即停即走泊位。同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鼓勵城市交通樞紐和軌道交通外圍站點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
在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方面,加強停車設施與充電設施在規劃布局、建設機制、運營服務等方面的銜接,推動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提升。新建停車場(庫)具備充電條件的停車位數量應不少于停車位總數的10%,并逐步擴大設置比例。同時,引導“互聯網+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探索停車充電一體化服務模式。
推廣智能化停車服務,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實現路內泊位信息采集、自動計費、欠費追繳等功能。依托城市級停車信息管理平臺,開發停車設施信息服務手機App軟件,實現城市停車場(庫)靜態與動態信息聯網共享,提供信息查詢、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服務。
各城市可制定相關收費標準和管理規范,引導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等將內部停車設施錯時對外開放。鼓勵有條件的居民區與周邊商業辦公建筑等,錯時共享停車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