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工信部發布關于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庫存車輛產品的公示(第二批)。
據了解,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通裝〔2022〕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要求,現將2022年3月1日前已生產、上傳合格證,符合《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的庫存車輛產品(第二批)予以公示。
此次公示中的車輛共計127299輛,其中新能源車輛641輛,如下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