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電動汽車保有量3768輛。根據預測,2020年末,全省電動汽車保有量將超過20萬輛,其中公交(含客運)、出租、物流環衛等專用車輛超過3.9萬輛,公務及私人乘用車保有量超過16.1萬輛。
為滿足電動汽車的充(換)電需求,五年內,全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總投資預計超過52億元。到2020年末,全省將建成343座集中式充(換)電站、19萬個分散式充電樁。其中,優先建設公交車、出租車及環衛與物流車輛等公共服務領域充(換)電設施,建設超過95座公交車充(換)電站、52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6座行業專用車充電站。
我省將根據電動公交車的更新進度,適度超前建設公交車充(換)電站。新建公交車場站同步開展配套充(換)電站建設。到2020年,配建充(換)電基礎設施的公交車場站比例不低于60%。出租車的電能補給以出租車專用充電站為主,以城市公共充電設施為輔。鼓勵出租車充(換)電站對社會公眾開放。各級政府機關和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要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套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我省將保障居民用戶充電設施建設。其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選擇充電服務企業,為業主或車位承租人提供充電設施及相關服務。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通過改造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提供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車庫必須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