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仨月,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進入倒計時。

據北京晚報消息,7月26日,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印發《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到今年11月初時,北京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違者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處罰。
此前,為了體現人性執法理念,《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置了3年過渡期,目前過渡期將于2021年10月31日結束,為確保超標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工作方案。
根據方案,相關部門組織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經銷商、門店,采取舊車折價回購并出售合規新車方式開展車輛置換。同時,完善車輛回收機制,嚴密組織拆解報廢。公安交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后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處罰。
方案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作用,以車輛“以舊換新”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為補充路徑,引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為后續開展路面執法提供有利條件,防止過渡期后出現大量超標車輛違規上路或廢棄車輛占用公共空間的情況。
此外,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引導重點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房地產中介機構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從業人員采購合規車型,加快車輛更新置換。
11月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后,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處罰。各區政府加強置換舊車亂堆亂放行為執法,嚴格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