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消息稱,《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經2021年3月1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第4次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三包”政策最大的變化在于,在“三包責任”相關條款中增加了關于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新能源汽車故障“包修、包換、包退”的相關規定。
新版三包政策,第二十條明確指出,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因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的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選擇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修理者應當免費更換。
另外,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