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2023年,全省分別建成電動汽車充電樁4500個、5000個、5500個,到2023年,實現電動汽車充電樁鄉鄉全覆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貴州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該方案強調,要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作為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設形成以快速充電為主的高速公路充電網絡和覆蓋市、縣、鄉三級的公共充電網絡。
《方案》明確了未來3年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八項重點任務:加快構建城際快速充電設施網絡;積極推進公共區域充電設施建設;重點推進城市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縣、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建設完善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開展面向電動工程車輛的充換電設施專項建設;持續推進綜合充能項目建設;加強監管服務平臺建設、運營和管理。
其中,我省將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快速充電站,2021年優先推進滬昆、蘭海、杭瑞、廈蓉、銀百等高速公路貴州段內20對服務區的充電設施建設,2022年逐步推進其他已建成高速公路13對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2023年推進10對服務區充電設施建設。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要同步建設充換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建設空間。在國省干道每隔150公里左右選擇有條件的地點建設充換電設施。
積極推進公共區域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方案》明確,擁有停車場的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要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建設充電設施,建設充電設施車位比例不低于10%。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點等城市人口集聚區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建設充電設施車位比例不低于20%。公交、環衛、機場通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在停車場站配建充電設施,因地制宜在運營線路沿途規劃建設快充站。
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強省會”五年行動以及棚戶區、老舊小區和背街小巷“三改”工程,按照“科學統籌、適度超前”原則,《方案》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新建居民區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3年行動將健全完善全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監控與服務平臺管理體制,面向全社會構建由政府監管的服務型平臺,引導省內所有公用、專用充電設施接入平臺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