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大力發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背景下,作為“新基建”之一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也將迎來一個快速增長時期。
為保障規模不斷擴大的充電基礎設施使用安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正式印發《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近日,中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簡稱“中國充電聯盟”)技術和認證部主任劉鍇就《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等問題接受了中國電力報記者采訪。
中國電力報:您認為《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么?有何亮點?
劉鍇:隨著北京市純電動乘用車和公共充電設施保有量均長期位居全國前列,北京市政府將更加注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由量向質的發展要求。
2019年,國家能源局委托中國充電聯盟開展充電設施行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從國家到地方都把充電安全視為行業發展的底線。
但是,當前充電基礎設施管理仍存在尚無統一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管理方不知道怎么管,運營方不知道怎么干的矛盾。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作為北京市充電基礎設施歸口管理單位,為解決上述問題,在充分調研走訪的基礎上,并參考了2019年國家能源局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辦法。
從《辦法》的要求來看,主要有兩大亮點:一是全國首個省級地方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專門針對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二是明確了充換電設施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運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統一了全市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中國電力報:目前,在運營充電基礎設施過程中,北京充電設施行業和企業存在的困難主要有哪些?《辦法》對解決這些困難有哪些幫助?
劉鍇:《辦法》分別按照市一級、區一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運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進行了劃分,明確了相關監督管理要求。
從全國來看,不管是在北京這樣車樁規模都較大的城市還是其他車樁規模較小的省市,由于各種原因,管理方對充電設施行業存在“三個未明確”的問題:一是未明確充電設備的安全性、一致性、互操作性、電磁兼容性的要求;二是未明確充電場站的安全運營要求;三是未明確充電場站的安全隱患排查要求。
針對上述問題,《辦法》明確了充電設備要具備檢測型式試驗報告或產品認證證書,但由于當前市場上充電設備的檢測型式試驗報告的檢測項目千差萬別,所以《辦法》進一步提出鼓勵運營企業運營通過中國充電聯盟標識(檢測、認證)評定的充電設備,以提高和統一對充電設備的安全性、一致性、互操性、電磁兼容性等性能要求。
此外,《辦法》也充分參考了國家能源局委托中國充電聯盟開展行業安全隱患排查的各項工作要求并結合北京實際情況加以補充,提出和加強了安全運營和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
中國電力報:對于北京充電設施行業的未來發展,政府監管和企業運維方面還有哪些進步空間?
劉鍇:從充電樁整體發展趨勢來看,私人充電樁的保有量將大幅超過公共充電樁,建議進一步加快研究出臺私人充電樁的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要求,盡快做到企業建樁有遵循、物業管樁有依據、車主用樁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