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江西省下達了2018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資金,對全省2018年建成的國產專用和公用充電基礎設施進行建設和運營補貼,其中贛州市10個縣(區)、24個項目獲得補貼資金共計641.26萬元,占全省的1/5,居全省第二位。
為鼓勵江西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促進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發展,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出臺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省級補貼政策,明確對全省2016年至2020年期間建設,滿足申報條件的國產專用和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額定輸出功率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每千瓦補貼400元,交流充電設施每千瓦補貼200元,并按照實時采集的數據,統計省級充電信息管理平臺每年前8000萬千瓦時充電電量構成信息,對所屬各運營方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專用充電設施每千瓦時補貼0.15元、公用充電設施每千瓦時補貼0.25元。同時,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在省級建設補貼的基礎上出臺市級建設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對全市2016年至2020年期間建設,滿足申報條件的國產專用和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額定輸出功率進行一次性補貼,直流充電設施(含交直流一體機)每千瓦補貼200元,交流充電設施每千瓦補貼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