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經信委12月25日發布《關于擬申報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公示》,公示了2016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報情況。經過審查核實,符合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要求的車輛共計7774輛,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83553.57 萬元。
關于擬申報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公示
依據《關于開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財辦建〔2019〕87號)和《關于開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鄂財建發〔2019〕160號)文件對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廣車輛清算給予4個月過渡期的要求,我市認真組織開展了2016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
經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自愿申報,十堰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對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生產企業為:東風特汽(十堰)專用車有限公司)申報資料審查核實,符合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要求的車輛共計7774輛,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83553.57 萬元,擬予以申報。
現將擬申報的車輛信息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與我們聯系。
公示時間: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聯系電話:市經信局:8111770
市財政局:8102702
市科技局:8653777
市發展改革委:8666561
附:2016年度擬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信息表.xlsx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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