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鶴壁市宣布12月18日起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懸掛新能源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限。
政策原文: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我市主城區將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
一、限行時間:
自2019年12月18日7時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時止,每日7時至20時限行(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當日20時至次日7時不限行。
原每日限制兩個車牌尾號通行的措施從2019年12月18日起暫停施行,2020年1月1日起恢復施行。恢復兩個車牌尾號通行措施后同時持有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網約車車輛運輸證的合規網約車按出租車對待,不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二、限行區域包括:
鶴壁新城區(淇濱區、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淇水大道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國道以東、泰山路以西區域(不含以上路段和南海路);
山城區:牟山大道以北、東環線以西、湯河街以南、西環線以東區域(不含以上路段)。
三、限行規定:
對進入限行區域的所有機動車,實行車牌尾號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外埠號牌車輛在限行時間內駛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含巡游出租車和同時持有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網約車車輛運輸證的合規網約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以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車主登記為快遞公司的民營快遞和郵政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路燈搶修、醫療廢物轉運車輛等;
5.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違反在限行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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