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不是特權車,新的低速電動車標準也在進行當中,企業要做的就是提供好的產品去適應規則。”3月3日,河北御捷新能源營銷中心總經理李剛在濟南車展上接受第一電動網采訪稱,企業和政府應該各司其職,服務好新能源產業和解決好人們的出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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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認為,低速電動車產業作為制造實業,應該多埋頭做事,適量發聲,尤其是低速電動車產業已經發展到相當大的體量,規范化是必然的趨勢。另一方面,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也要限制自己的權力,不能管的過寬。像碰撞標準,無論設置時速40Km/h還是50Km/h的正面或側面碰撞指標,不想面臨淘汰的企業都會采取措施達到指標要求,而企業如何實現,低速電動車標準不應再設定,如果企業能夠通過鉛酸電池達到指標要求,就意味著鉛酸電池同樣合理。“國家可以設定安全標準,設定駕駛人的資質要求等等,企業用什么方案來實現,則不要強行規定。”
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不合理之處就在于界限不清,李剛表示,設定規則標準不是設定技術路線,鼓勵某技術發展不是鼓勵單一化發展,市場應該是多元化的技術路線公平競爭。“用不成熟的技術直接替代成熟的技術,這是不合理的,也不應該是低速電動車標準逾越權力去做的事。對于鉛酸電池技術,國內發展時間較長,生產出來的車輛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強。”李剛認為,強行切換鋰電,首先會造成產品的安全、性能及服務體系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其次則是鉛酸產能和資源的巨大浪費。因此設置合理的過渡期,或是目前較為合理的方案。
“無論是企業還是經銷商,都需要時間學習和掌握鋰電技術,制造和維修,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李剛表示,企業并不拒絕鋰電技術,御捷從2014年就開始儲備鋰電技術,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御捷也在試運行產品的過程中不斷完善鋰電在低速電動車上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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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趨勢或新的規范,企業要盡量提升自身去適應。對于經銷商亦如此。李剛認為,低速電動車不是特權車,像此前因為低速電動車處于灰色地帶的不上牌、不要駕駛證等所謂優勢,隨著趨勢和新的規則的出現將面臨消失。“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約束自己的行為,否則對他人和自身都是一種安全隱患。”此外,李剛認為,不能適應新的產品和新的消費對象的經銷商同樣面臨淘汰,另一方面也會促使部分經銷商同步升級。
據記者了解,御捷、雷丁、麗馳、樂唯、躍迪、金彭等多家企業都在濟南車展上推出了鋰電產品。此外,記者看到一些新進入的不知名小企業也用鋰電當噱頭,在展會現場不斷向參展觀眾推銷“價格低、跑得遠”等賣點。同李剛的擔憂一樣,記者深感這些產品的安全性恐難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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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在2月16—21日的微電調研中,發現包括國企及剛拿到新建純電動乘用車資質的某高速車企業將5萬左右的高速車當低速電動車來賣,李剛認為,這種行為并不能被定義為騙補。“國家補貼是目的是為了刺激技術發展,可能方向上出現了偏差,但政策紅利應該落實到用戶身上。”李剛表示,用戶本身并沒有任何屬性,也沒有高速車和低速車用戶之分,只要用戶真正消費了車輛,相應的政策紅利也應由他們享受。
另一方面,李剛認為,一些所謂的租賃公司為獲取補貼,既浪費了資源,又不能讓真正的消費者享受到權利,國家對此應該及時糾偏。“高速車當低速電動車來賣也證明用戶真正消費了,而沒有人用,停在那里,這種情況才是騙補。”
“規范之后,新的市場或新的用戶群是哪些呢?可能企業和經銷商一樣,也要去發現新的市場。我認為新的市場在規范以后,只會更大,不會更小。”李剛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