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霧霾整治中,推廣電動汽車被認為是大氣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
2015年10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鼓勵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
隨后,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聯合印發了配套文件《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明確提出我國“十三五”階段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換電站1.2萬座,分散充電樁480萬個,滿足全國5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要。
目前,浙江已實現全省主要高速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杭州市核心區已達到2公里的充電服務半徑。
浙江省建德市楊村橋精品草莓科技示范基地經理吳東良等7名全國人大代表指出,隨著電動汽車產業的發展和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不斷增強,全社會電動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對充換電服務的需求持續提升。
從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管理的充電樁使用情況來看,2016年累計開展快充服務34.3萬次,充電電量557.6萬千瓦時。2017年1月開展快充服務8.9萬次,充電電量147.7萬千瓦時,預計全年將突破1000萬千瓦時。
代表指出,隨著電動汽車的推廣普及,參與公共充電樁運營企業越來越多,一些矛盾和問題凸顯。一是各個運營商各建平臺各自為政,所使用的充電卡和APP也互不相同,無法互聯互通。車主如果只有一張充電卡,就只能到特定運營商的充電樁充電,既給出行帶來不便,也可能導致充電設施重復建設,降低充電設施的利用率。二是一些先前建成的充電樁,其接口和通信協議與新版的充電基礎設施國家標準不兼容,急需盡快改進升級。
因此,代表們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根據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要求,統一充電接口,規范功能和技術指標,增強充電設施的通用性和開放性。
一是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體系,根據充電技術發展情況,滾動修訂相應國家標準,加快推進行業標準的編制發布。
二是加強國家標準的執行約束力和強制性,將符合國家標準作為充電設施市場準入的條件。
他們還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充電設施互聯互通智能服務平臺。在政府的監督指導下,統一編碼規范、數據接口、支付標準,建立覆蓋全國、信息權威、運行高效、智能便捷的充電設施服務平臺。
一是為電動汽車用戶提供全面準確的充電信息,方便用戶找樁、查樁、預約及使用充電樁。
二是實現費用結算的互聯互通,整合各方資源,引進主流支付渠道,為用戶提供多種便捷的支付方式。
三是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對充電電量、充電頻次、充電時間、電池性能、充電服務的地域分布、電動汽車行駛范圍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為進一步做好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充電設施建設補貼發放、標準修訂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