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下達廊坊市新能源汽車推廣任務為1800輛標準車,全年推廣各類新能源汽車2944輛,其中混電公交車100輛,純電公交車132輛,輕型箱貨10輛,清潔環衛9輛,折合標準車4819輛,完成省下達任務的267.72%,完成率居全省各設區市首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截至目前,全市轄區內已建成充電站279座,充電樁3452個。
2018年以來,市工信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相關政策,采取多項措施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制定了《2018年廊坊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要點》《廊坊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分配方案》等政策,明確新能源汽車推廣、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資金兌付等工作職責分工,進一步優化完善了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環境。探索新能源汽車運營管理模式,明確以公交車、出租車、物流專用車等公共服務領域為重點,積極鼓勵引導普通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同時,研究探索在廊坊市實施分時租賃的可行性,并與多家分時租賃一體化運營企業進行洽談溝通。
與此同時,充分利用多種媒體,對新能源汽車進行普及推廣,提高社會各界認知度,鼓勵和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機構等購買新能源汽車作為單位通勤車輛,調動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形成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