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實施的《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顯示,鼓勵公眾使用非機動、節能環保和新能源動力交通工具??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充電樁設施建設,設置非機動車道,方便群眾出行。
4月28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實施新聞發布會,通報新修訂的《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實施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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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條例》指出,鼓勵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公交專用道,推廣大容量快捷公交系統,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運行效率,科學規劃、及時調整公共交通線路,優化城市道路網絡系統,完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公共交通行業應當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交通工具。
鼓勵、支持開發和利用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人民團體應當加強節能宣傳和教育,普及節能科學知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強全社會的節能意識。
《條例》還強調,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節能的輿論引導和監督,宣傳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倡導節能新風尚。每年六月為全省的“節能宣傳月”。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紹,為推進全社會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綠色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河南省對《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進行了修訂,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