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近日,美國多個州正在考慮制定新的無人駕駛汽車測試法規,或將禁止科技公司運營無人駕駛汽車,只允許汽車制造商在境內測試無人駕駛車。

這份稱之為《安全自動駕駛車輛法案》的立法草案規定:只有汽車制造商才有權測試無人駕駛汽車。而如Uber 和Waymo這些開發無人駕駛系統,卻非汽車制造商的企業聲稱這項立法存在局限性,給傳統汽車制造商創造了不公平的優勢。
Waymo 表示:“就像美國人擁有汽車選擇權利一樣,他們也應該有選擇乘坐更加安全、先進的無人駕駛汽車的權利。”“這種反競爭法案只會減緩挽救生命科技的發展速度,并且以消費者生命為代價創造不公正的市場競爭。”
這項立法源于去年五月份在密西根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條款, 其中一條法案稱之為《參議院法案996》( Senate Bill 996)或SAVe Act,該法案規定只有汽車生產商才能操縱沒有驅動控制的汽車。經Uber 和Waymo建議將“開發和測試無人駕駛系統的企業”納入到草案中的“汽車制造商”的定義中后,這些議案于去年12月被簽署成為法律。
科技公司、Uber無人駕駛汽車倡導組織及其他汽車制造商擔憂SAVe Act會一直實施下去,并產生消極影響。奧迪美國政府事務主任Brad Stertz表示:“對那些可能提供解決方案并能成為有價值的合作者的創新企業關上大門可不是個好主意。競爭是推動創新的強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