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4〕152號)文件要求,結合當前電價及成品油價調整等情況,確定濟南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價格沿用去年的標準,收費內容不變。
該標準自今年9月1日起,執行一年。對此,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濟南市目前僅有六七千輛電動汽車,考慮到該市場的發展需要,決定應該先把市場培養起來,再計算成本。
純電動汽車(七座以下)充電服務價格按充換電電度收取,每千瓦時充電服務最高限價為1.45元(含服務費0.60元)。公交純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最高限價為每千瓦時1.35元(含服務費0.60元)。該通知指出,以上充電經營企業可在最高限價內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勵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電服務費實行優惠。
市物價局提醒,充換電設施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充換電電價等標準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