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油車占樁”表面上看是一些司機文明素養缺失,無序停車妨礙了電動車充電,這點的確值得詬病。然則,把停車場充電服務全部交給道德和素質來維系,不免顯得太理想化。應當說,在公共停車場設置充電樁,專用車位會被燃油車占用,這不算什么意外之事,畢竟當前電動車在城市機動車中占比很低,很多人還缺乏具象的概念與認知,加之,城市停車難問題比較突出,催生出了“見位而停”搶車位的心理慣性,這些因素必然會導致充電樁及專用車位使用秩序的混亂,如果缺乏有效管理,必然會泛濫成為陋習的破窗。相類似的還有充電樁被倒車撞壞以及人為破壞,也都包含著設置是否合理與管理是否到位的拷問。比如,一些小區存在在停車場設置充電樁,給車輛進出通行帶來麻煩等問題。
“燃油車占樁”倒逼服務精細化。不管在停車場還是小區設置充電樁,都應當考慮到現實環境,在可以預料的各類矛盾中求得最優的設計。充電樁的樣式、充電路線與設備的使用等,不但要方便電動車使用,還要保證不對其他群體產生大的影響,不能片面要求環境來適應設施的配置。同時,更重要的是管理得跟得上。一方面是重視充電樁停車位使用的引導與分流,特別是停車場配置充電樁,應有必要的防占用管理措施;另一方面是電動車充電樁的配置與管理保證常態化,設備及時管護維修,充電樁數量與電動車的保有量同步增長。
充電樁服務在布局初期,利用率低成本高是現實困難,但成本高不能成為服務打折扣的理由。充電樁服務企業既要加大投入,重視產品的改進研發以及停車場配套時的設施改造,也要推進與停車場、小區等物業管理的合作,互利互惠,讓充電服務融入停車場、小區,成為整體功能的一部分,從而達到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