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江市人民政府發布《鎮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既定目標,今后四年間,我市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標準車1.6萬輛以上,基本形成以私人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為主的推廣應用格局。
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是我市堅持“生態領先、特色發展”戰略路徑的重要工作。此次出臺《方案》,旨在在全市擴大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規模,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除了制定推廣應用的量化目標外,《方案》還明確,將結合我市現有產業基礎,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及“電池、電機、電控”關鍵零部件配套規模骨干企業,建成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制造基地。
新能源汽車推廣,關鍵和難點都在充電設施。《方案》明確,到2020年,全市將基本建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累計建設充電樁8000個以上,力爭建成充電樁1萬個,滿足1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的需求。
圍繞這一目標,今后幾年我市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統籌規劃,明確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新能源汽車至少配套建設1座公共充電站。同時還鼓勵充電服務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為讓新能源汽車充電更加方便,我市還計劃建設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綜合運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智能交通、大數據等技術,促進新能源汽車與智能電網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鼓勵圍繞用戶需求,加強手機APP研發推廣,為用戶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實現“人-車-樁”之間的便捷互通。
未來四年,我市在大力鼓勵私人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也將繼續擴大公共領域推廣應用范圍。在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等城市客運,公路客車以及環衛、郵政、物流、市政、工程、公安巡邏等領域,將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運營比例,到2020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到80%以上,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50%以上。
為了更好推廣新能源汽車,我市還計劃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政策,如對新能源汽車實行專用號牌管理,通過號牌自動識別系統對新能源汽車通行給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