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 一路走來其實有些坎坷,因為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旗下的 Waymo,指控某 Uber 高管在離職時創建該自動駕駛卡車初創企業前竊取了自家的設計(隨后Uber 用 6.8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 Otto)。
Uber 卡車產品部門負責人 Alden Woodrow 在某次接受 TechCrunch 采訪時表示:技術更新并非受 Uber 與 Waymo 之間的訴訟而催生,所采用的激光雷達也是用現成設備打造的(而不是Uber 自家的 Advanced Technology Group 所開發)。
Woodrow 向 TechCrunch 表示,該 64 通道激光雷達陣列將有助于Uber 改善其數據收集。然而這并不一定會推動 Uber 實現全自動駕駛汽車的努力 —— 至少在加州監管機構看來是這樣的。
此前為了在公共道路上免授權測試自動駕駛卡車,Uber 一直與加州的自動駕駛汽車測試法規相糾纏。之后車輛管理局(DMV)表示已于 Uber 會面評估其技術,證實該系統尚未強大到需要獲得一份許可。
一位 DMV 發言人向 TheVerge 表示:“6 月 6 號的時候,我們與加州公路巡警隊進行了一次現場訪問,以評估其技術能力。該公司有一套正在開發中的 2 級駕駛輔助系統,但暫未達到當前加州法規對自動駕駛技術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