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西工信委得知,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辦公室日前出臺了《2017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和獎勵方案》,采取獎補結合的辦法,對新能源整車企業和核心三電企業進行補貼,其中對新能源乘用車最高獎勵800萬元,對新能源專用車最高獎勵100萬元,整車企業采購江蘇省內企業的三電系統,最高獎勵200萬元。江西省一系列的獎補措施,都是為了確保今年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2.5萬輛。
日前,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辦公室出臺《2017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和獎勵方案》,采取獎補結合的辦法,在加強新能源汽車補貼基礎上,對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整車企業和配套“三電”關鍵零部件企業實施獎勵,突出扶優扶強,加快龍頭企業培育,鼓勵省內配套,做強產業鏈,促進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確保今年新能源汽車銷量達到2.5萬輛。
主要包括:一是對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一年內銷售量超過(含)5000輛,獎勵200萬元;超過(含)10000輛,獎勵500萬元,超過(含)20000輛,獎勵800萬元(封頂)。二是對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一年內銷售量超過(含)200輛,獎勵100萬元;超過(含)500輛,獎勵300萬元;超過(含)1000輛,獎勵500萬元(封頂)。三是對新能源專用車生產企業,一年內銷售量超過(含)500輛,獎勵50萬元;超過(含)1000輛,獎勵100萬元(封頂)。四是對三電系統生產企業與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完成配套的,年配套銷售額超過(含)5000萬元,獎勵100萬元;年配套銷售額超過(含)1億元,獎勵300萬元(封頂)。新能源整車企業采購了省內企業生產的三電系統,年采購額超過(含)5000萬元,獎勵100萬元;年采購額超過(含)1億元,獎勵200萬元(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