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修訂后的《浙江省消防條例》實施一周年的日子。在最引人關注的“電動車新規”一項,據獲悉,經過執法查處和自覺規范,我市電動車火災得到控制,在集中停放、智能充電方面,也取得了較大進展。
在該條例中,首次明確疏導通道、安全出口和樓梯間不許停放電動車,禁止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而這些,恰恰是市民生活中最習以為常也是最普遍的現象。消防部門也首次獲得“授權”,可對這類行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016年7月27日,我市開出首張“電動車罰單”——家住高新區濱江花苑小區的沈先生,因在樓道里停放電動車,經勸阻后再犯,被處以50元的罰款。一年以來,以慈溪消防大隊為例,他們共查處電動車違規停放157起,違規充電150起,各地派出所查處違停、違充272起,總計579起。
盡管消防部門采取高壓態勢,但不可否認的是,仍有一些市民抱著僥幸心理。在海曙賣魚路人豐社區看到,仍有電線從居民家中拉出來充電,樓道里也停放電動車。一些商業、服務網點,停放電動車就更隨意。
但總體而言,與一年前看到的景象相比,發現違規的現象確實少了不少。這其中,翠中社區、天封社區、華嚴社區等處,不少小區都有了車棚可供集中停放和充電。
“考慮到停放和充電的實際,消防部門的指導方向是集中停放。”消防部門表示,隨之而來是充電問題,智能充電樁將是下一步推廣的方向。如位于鄞州的音王集團,在采取集中停放后,充電區域共有50多個樁位,采用收費制,1元錢能充電6小時,除了投硬幣外,還接受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十分方便。目前,我市已完成電動車智能充電樁97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