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機中心發出了一條震驚新能源客車行業的通知,2380款新能源客車因未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檢測報告,擬在297批《公告》中予以暫停。電動汽車資源網記者統計發現,此次共涉及109家企業,國內大大小小的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或多或少都中招。當然,企業如有異議,可反饋給中機中心。




直接影響:如果被暫停《公告》,2380款新能源客車將無法進行銷售。
預留時間:根據今年《公告》發布的規律來看,預計7月3號前后會發布297批《公告》和第六批推薦目錄,所以留給企業的時間不多了。
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檢測報告的依據
2016年11月15日,工信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與《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通知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電動客車安全國家標準出臺前,所有新生產的新能源客車暫按《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執行。
2016年11月29-30日,工信部組織召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宣貫會,會上解讀了《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會上指出,根據《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新申報《公告》的客車車型、新申請《推薦車型目錄》的使用三元電池的客車車型,應同時提交證明滿足《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第三方檢測報告;2017年7月1日前,《公告》內現有客車車型應補交第三方檢測報告。
2380款新能源客車擬被暫停《公告》 企業為何不提交檢測報告?
2380款新能源客車因未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檢測報告,擬在297批《公告》中予以暫停。那么為何企業不提交這些車型的檢測報告?
電動汽車資源網記者初步統計發現,2380款新能源客車絕大部分是2017年之前《公告》內的車型,只有少部分是2017年新申報的。
針對2017年新申報的車型未提交報告的情況,筆者認為存在幾種可能性:第一,部分企業閉目塞聽,沒有了解和領會《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精神和要求;第二,企業心存僥幸,躲一時是一時;第三,檢測的資金和時間成本過高,企業會有選擇性地進行車型檢測。
針對2017年之前《公告》內的車型要求在2017年7月1日前補交檢測報告這類情況,除了上述幾點可能性外,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根據去年底發布的補貼政策,車企很多2017年之前申報的車型基本上不符合補貼新政要求,所以車企或許早已做好放棄這些車型打算。
現如今,中機中心發布擬暫停這些不提交檢測報告的車型就表明,如果企業不充分把握國家政策和標準的核心,對自身的發展是弊大于利。所以,車企可以選擇放棄那些不符合新政要求的車型,但新申報的車型一定、必須得提交檢測報告。那么車企到底該怎么做才能順利通過檢測呢?
企業首先要了解國內有哪些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電動汽車資源網記者了解到,國家認可的車輛檢測機構有: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天津汽車檢測中心、重慶車輛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樊)、國家機動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等。
其次,車企需了解檢測的項目、流程和注意事項等。針對這些檢測細節上的問題,企業不妨來參加2017年7月25-26日,電動汽車資源網聯合重慶車輛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深圳舉辦的“2017中國新能源汽車測試評價技術發展高峰論壇”,本屆會議將以“新能源汽車測試評價技術”為主題,針對整車(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大三電(電池、電機、電控),小三電(車載充電機、高壓配電箱、DC/DC),高壓線束系統,箱體系統等對象做安全性測試評價、EMC測試評價、環境適應性測試評價及相關系統解決方案。
附圖:企業未提交《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檢測報告的車型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