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陜西堅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堅瑞沃能”)發表澄清公告表示,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在產品銷售過程中不存在媒體報道中所謂的“反向定制”,深圳市新沃運力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沃運力”)與公司間不存在隱性關聯關系。公司股票將于21日復牌。

6月13日,有媒體發表了標題為《堅瑞沃能業績暴增千倍:隱形關聯方操縱巨額訂單》的報道,質疑堅瑞沃能通過隱形關聯交易,利用“反向訂制”構造關聯銷售,虛增營業收入,公司于次日收到了深交所發布的關注函。
公告指出,公司對新沃運力不具有控制力,更不具有操作訂單的能力。新沃運力根據其自身業務需求并基于合理的商業考量選定擬采購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依據沃特瑪2016年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鋰電池銷售統計,“反向定制”形成的銷售收入占沃特瑪2016年收入總額的25.06%,占沃特瑪2017年第1季度收入總額的10.25%,除新沃運力以外,無其他所謂“反向定制”的情形。
隨后,公告還進一步梳理了堅瑞沃能與沃特瑪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的股權結構,以及新沃運力股東及董監高的股權結構及股權控制關系。
堅瑞沃能表示,新能源汽車產業自2014年以來增長迅速,公司通過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成功進行了轉型。公司在重大資產實施期間,會同中介機構對沃特瑪進行了充分的盡職調查, 特別是在公司2016年度審計過程中,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認真核查沃特瑪簽訂的銷售合同,按照謹慎的原則,處理收入確認。公司在2016年9月把沃特瑪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后,按照《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創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7號: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等規則、規范,對沃 特瑪簽訂的重大合同進行了公告,公告前對合同進行了認真審核,確認合同合法 合規,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基于公平的原則,經過了充分協商,不存在所謂操縱巨額訂單的情況。
同時,堅瑞沃能認為,新沃運力運營情況良好,大量采購物流車是基于自身發展需要;新沃運力為了防范運營過程中的車輛質量風險,鎖定整車廠及配套設備 供應商符合商業邏輯;經過堅瑞沃能自查,沃特瑪向所謂的“反向定制”整車廠銷售電池的價格與向其他一般整車廠銷售電池價格大致相等,不存在明顯價格差異,銷售價格具有公允性;新沃運營模式在后期國家補貼政策取消的情況下仍然具有經濟性。
最后,堅瑞沃能對所謂的“反向定制”收入確認的合理性和應收賬款情況進行了分析說明并對其他事項進行一一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