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提到,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中的補貼支持條例。對總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含技改)在項目建設有效期內,由受益財政按其生產設備購置金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不含稅)的5%給予補助,單一企業最高限額1000萬元,補助資金自項目投產年度起3年內等比例分年度兌現,凡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鋰電池產業項目均可直接申報設備投資補助。
對增加值低于駐馬店市GDP能耗的電池級碳酸鋰和氫氧化鋰、三元和多元、磷酸鐵鋰等正極材料,復合石墨體和硅碳等負極材料,單層與三層復合鋰離子電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等電解質,N-甲基吡咯烷酮等溶劑和粘結劑材料、鋰電池制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重大項目,在能耗需求上予以傾斜支持。同時,針對新能源鋰電池企業及產業項目用電量較大的特點,鼓勵新能源鋰電池企業通過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等形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積極推動直購電、綠電直采等模式。
優先爭取國家、省級項目融資各項支持政策。已開展銀企對接活動2次,累計幫助新能源鋰電池企業獲得貸款2.9億元,待審批貸款3.1億元。擴大基金規模,依托市產投集團20億元的市黃淮產業母基金和新能源創業投資子基金,吸收縣區國有企業資金,做實縣區基金出資平臺“戰新合伙企業”。
目前,市產投集團聯合省豫資公司、市豫資公司設立規模5億元的“駐馬店市高質量發展基金”,聯合省投資集團、鵬輝能源發起設立規模10億元的“新能源創業投資基金”,將全力支持全市新能源鋰電池產業項目建設及產品研發。
原文如下:
對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35號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萬超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駐馬店新能源鋰電池產業規劃”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駐馬店市委、市政府搶抓機遇,將新能源鋰電池作為引領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和落實河南省“換道領跑”戰略的重要突破口,制定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集聚全市優勢要素資源推動新能源鋰電池產業發展,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優化規劃設計
(一)深入調查研究。市政府市長李躍勇、副市長孫繼偉多次深入重點縣區開展實地調研,梳理全市新能源鋰電池產業發展基礎,綜合研判確定產業發展方向,繪制《新能源電池招商圖譜》,并通過市場化合作,對接省投資集團匯融研究院、中金匯融基金公司,編制《鋰電產業鏈機會解析及駐馬店匹配實施方案》,延鏈補鏈發展新能源鋰電池產業。
(二)強化組織領導。為統籌全市資源,統一發展思想,形成工作合力,經市政府研究,成立駐馬店市加快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由市長李躍勇任組長,副市長孫繼偉任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發改、工信等16個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強力推進新能源鋰電池產業快速發展。
(三)規劃產業布局。結合縣區產業基礎,統籌規劃產業布局,避免產業無序發展和結構性產能過剩,確定驛城區依托鵬輝電源,主攻新能源鋰電池研發、總裝集成,發力儲能方向;市高新區依托化工產業園,主攻鋰電池產業上游化工材料;遂平縣依托惠強新材,主攻鋰電池功能膜;汝南縣主攻儲能電池、正負極材料、結構件等高附加值產品。
二、強化政策引領
(一)明確產業發展路徑。結合全市新能源鋰電池產業發展基礎及發力方向,市加快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出臺了《駐馬店市新能源電池產業培育工作方案》,確定的產業發展目標,從產業規模、招商引資、創新研發、轉型升級、交流合作等方面明確了產業發展的基本路徑,并提出要在組織領導、資源要素、營商環境、金融支持、人才引育等方面做好保障。
(二)制定相關支持措施。堅持“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的原則,從促進企業發展和推動項目建設的角度出發,參考借鑒福建省寧德市、江西省等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市政府專門出臺了《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從項目建設、設備購置、投產運營、配套費用、能耗保障、技術創新、人才補貼、基金扶持、上市獎補等方面給予“真金白銀”支持。
(三)加大政策宣傳引導。為保證各類支持政策措施宣傳到位、落實到位,市加快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指導各重點縣區充分利用“企業服務總入口”,加大“十條措施”宣傳力度,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確保鋰電池產業鏈相關企業對各項政策應知應知、應享盡享,全方位支持新能源鋰電池產業健康發展。目前各重點縣區已結合實際制定了產業培育方案。
三、落實政策措施
(一)加大設備投資補貼。一是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中第二條“實施設備投資補助”相關要求,對總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項目(含技改),在項目建設有效期內,由受益財政按其生產設備購置金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不含稅)的5%給予補助,單一企業最高限額1000萬元,補助資金自項目投產年度起3年內等比例分年度兌現,凡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鋰電池產業項目均可直接申報設備投資補助。二是鼓勵新能源鋰電池企業積極申報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財政貼息項目,先后為鵬輝電源鋰離子全自動生產線升級改裝項目、惠強新材高性能鋰電池規模生產項目、鵬輝鋰離子電池材料綠色低碳循環項目等3個項目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累計批復設備更新改造貸款2億元。
(二)加大能耗政策支持。一是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中第五條“優先保障重大項目能耗需求”相關要求,對增加值低于駐馬店市GDP能耗的電池級碳酸鋰和氫氧化鋰、三元和多元、磷酸鐵鋰等正極材料,復合石墨體和硅碳等負極材料,單層與三層復合鋰離子電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等電解質,N-甲基吡咯烷酮等溶劑和粘結劑材料、鋰電池制造、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重大項目,在能耗需求上予以傾斜支持。二是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關于河南省2022年電力直接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針對新能源鋰電池企業及產業項目用電量較大的特點,鼓勵新能源鋰電池企業通過簽訂電力中長期合同等形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積極推動直購電、綠電直采等模式。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貫徹落實《關于促進新能源電池產業鏈發展的十條措施》中第八條“強化金融基金支持”相關要求。一是優先爭取國家、省級項目融資各項支持政策,支持企業新建和技改項目擴能升級,已開展銀企對接活動2次,累計幫助新能源鋰電池企業獲得貸款2.9億元,待審批貸款3.1億元。二是擴大基金規模,依托市產投集團20億元的市黃淮產業母基金和新能源創業投資子基金,吸收縣區國有企業資金,做實縣區基金出資平臺“戰新合伙企業”,做大做強新能源產業基金,發揮基金杠桿帶動作用,跟進項目投資,支持企業加快發展,幫扶企業做大做強。目前,市產投集團聯合省豫資公司、市豫資公司設立規模5億元的“駐馬店市高質量發展基金”,聯合省投資集團、鵬輝能源發起設立規模10億元的“新能源創業投資基金”,將全力支持全市新能源鋰電池產業項目建設及產品研發。
在未來的工作中,一是充分發揮市加快新能源電池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持續加強與發改、科技、自然資源、金融、財政、產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合作,推動各類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二是強化要素保障水平,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持續將水、電、蒸汽等生產要素成本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三是進一步強化融資支持,拓展融資渠道,建立政金企對接長效機制,盡快推動新能源創業投資基金實質化運轉,真正為新能源鋰電池企業運營及項目建設提供優質服務,助推我市新能源鋰電池產業快速發展。同時也歡迎您多提寶貴意見建議,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