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逐步培育完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具備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條件。新型儲能技術創新能力明顯提高,在源、網、荷側應用場景建設一批多元化新型儲能項目,力爭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全區儲能設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裝機規模的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為新型電力系統提供容量支撐和靈活調節能力。
《方案》提出,“十四五”末,寧夏電網新能源裝機規模將超過5000萬千瓦,力爭達到5500萬千瓦。新能源配置不低于新能源總量10%、連續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規模的儲能,配置要求以具體通知為準。統籌考慮寧夏電網結構和電力平衡,“十四五”末全區新型儲能配置規模為500萬千瓦/1000萬千瓦時以上。
《方案》部署了七大重點任務,分別為加快發展電源側新型儲能、重點支持電網側新型儲能、靈活發展用戶側新型儲能、多元推動核心技術進步、探索新型儲能商業模式、推進儲能參與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合理疏導新型儲能成本。
具體來看,電源側新型儲能重點發展方向為建立“新能源+儲能”機制,對于不具備配建儲能電站條件的新能源項目,可通過購買或租賃方式落實儲能容量。電網側新型儲能重點發展方向為電網調峰調頻、局部時段電力支撐、事故應急備用、延緩或替代電網工程投資等方面。鼓勵具備條件的用戶配置新型儲能,實現用戶側新型儲能靈活多樣發展,圍繞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公路服務區等終端用戶,探索智慧電廠、虛擬電廠等“新型儲能+”多元融合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鼓勵新能源電站以自建、租用或購買等形式配置儲能,發揮儲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