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市場依舊延續火熱之勢。一方面計劃裝機量持續飆升,另一方面隨著當下主導技術PERC的光電轉換效率逼近理論極限,光伏技術來到迭代的關鍵時刻。
一年之內,鈣鈦礦電池、HJT電池、TOPCon電池等等,各種各樣的技術方案橫空出世,表現強勢,給市場帶來不小期待。
但在不同流派爭論誰會稱霸下一代光伏電池時,不少沿海省市、證券機構、上游材料以及下游設備企業,逐漸將目光放到了另一個相對細分的領域——海上光伏。
今年以來,山東、浙江等沿海省份正在大力推動海上光伏的發展,并出臺了具體細則。尤其是風電成為確定性發展趨勢后,“海上風光”的組合也成了拓寬能源綠色發展的創新思路。
如果不出意外,2023年除了分布式、大基地外,海上成為光伏應用另一重要場景和爭奪重點的概率很大。
不算新的新概念
近些年,隨著陸上光伏裝機量的持續增長,土地資源正在成為制約光伏規模化發展的關鍵因素。相反,海域面積寬廣、日照充足且無遮擋,開發的空間相當可觀,迅速進入人們的視野。
樁基固定式和漂浮式是當下實現海上光伏的兩個主要方式。
其中,樁基固定式光伏電站,也稱架高式水面光伏電站,常適用于水位較淺、無場地沉陷等地質災害、水位變化較小的場地,如灘涂、潮間帶等水深小于5m的水域。
漂浮式光伏電站,則是指借助水上浮體、浮臺使光伏組件、逆變器等發電設備漂浮在水面上進行發電,適用于水深大于5m的中遠海水域。基礎的形式主要有浮管+支架、浮箱+支架兩種結構類型。
其實早在光伏行業發展初期,國外就有一種“池塘水面光伏”模式,并且國內包括通威股份、陽光電源等多家企業,還借鑒打造出了“漁光一體”的模式。
不過與海上光伏不同的是,“漁光一體”模式大多是在內地的湖泊、水庫中建設光伏電站,可以理解為“水面光伏”或者“湖泊光伏”。這種模式下,企業在建設過程中的違規,很可能會對河道行洪、防洪安全、河勢穩定、航運安全等造成很大影響。
也是基于此,今年5月水利部官網發布了《水利部關于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的指導意見》指出,“光伏電站、風力發電等項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在湖泊周邊、水庫庫汊建設光伏、風電項目的,要科學論證,嚴格管控。”
政策以及土地上的限制,“水面光伏”一直處于不溫不火的狀態,相反更有利于突破土地約束、空間約束以及航運約束的“海上光伏”,自然成了關注對象。只是海浪、地形、自然災害等因素使其對技術、成本要求更高,所以業內大多還是呈觀望態度。
但在「科技新知」看來,海上光伏的前景還是十分值得期待的。
“入海”并不悲觀
業內外對海上光伏的擔心無非來自三個方面,一是政策的不支持,二是市場的不景氣,三是發電效率的不達標。
首先政策方面,與內陸湖泊、水庫建設光伏電站的“一刀切”式嚴格管控不同,沿海城市對海上光伏的包容性更強。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國確權海上光伏用海項目近30個,涉及江蘇、山東、浙江、遼寧、廣東等地。在鼓勵海上光伏發展的省份中,對于相應海域使用的標準已經有了初步嘗試。
今年7月15日,山東省發布了《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方案,明確表示將打造“環渤海、沿黃海”雙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其中“環渤海”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31個,總裝機規模1930萬千瓦;“沿黃海”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26個,總裝機規模2270萬千瓦。
9月,山東和浙江兩省先后發布光伏項目用海規范,對用海選址、用海方式與用海范圍、海域使用論證、規劃布局等眾多光伏用海問題做出詳細規定。
政策方面的向好,無疑成了打開市場空間的一把鑰匙,不少證券機構對海上光伏也做出了積極評估。
東莞證券表示,隨著省級能源建設相關政策的落地,將進一步保障“十四五”期間新能源裝機規模增長,并推動海上光伏的規模化發展。
光大證券也指出,土地資源限制沿海地區光伏發展,山東省在海上光伏開發和建設方面走在全國前列,若山東省的推進效果較好,預計其他沿海省份或將跟進,政策推動下,海上光伏迎來高光時刻。
據光大證券測算,樂觀假設下山東省海洋光伏電站浮體及錨固系統的市場空間分別為272億元和19億元;若后續其他沿海省市跟進漂浮式光伏建設,則相應的市場空間將進一步擴展。
國家海洋技術中心海洋能發展中心副主任崔琳也表示,全球海上光伏潛在容量約4000GW,我國海岸線漫長,海上光伏理論可安裝量超70GW。
事實上,海上光伏已經成為全球普遍認可的應用形式。不管是樁基式還是漂浮式的利用形式,都能與養殖業相結合,可以有效提高資源利用率和單位面積土地經濟價值,同時也規避了陸上光伏面臨的土地資源緊張問題。
另外,在國際上有不少企業早已介入這片藍海市場。
歐盟“地平線歐洲”(Horizon Europe)在2021年9月啟動了1000萬歐元的項目資助計劃,用于海洋能和海上漂浮式光伏技術集成創新性研究,以降低海洋能系統均化發電成本,降低投資風險。
在新加坡,當地太陽能公司Sunseap在柔佛海峽建造的海上光伏項目,是目前全球規模最大的海上浮動式光伏系統之一。該系統設有超過3萬個浮動模塊,用來支撐1萬3312個太陽能板和40個逆變器。這個系統預計每年可以生產約602萬千瓦時的電力,約等于1380個四房式組屋一年的用電量,而且能減少4258噸的碳排放。
海上光伏與海上風電的優劣,在發電效率上有一個更為細致的對比(5~70m水深帶漂浮式光伏與海上風電的裝機規模和發電量):
目前該水深帶風電進入6MW單機以上時代,一般風電機組布置行距1000m、列距800m,也就是說一個風電組所占用的矩形面積大概為0.8km?,考慮各類通道需求和安全距離需求,按僅僅布置50%面積光伏電池板計算,以最基礎的每平米100W的技術指標設計,則光伏裝機應為40MW;
假定每基風電塔周邊行列矩陣光伏指標各向同性,則光伏裝機容量是風電裝機容量的6.68倍;即便以風電利用時間為光伏利用時間的4倍假定,光伏發電量仍舊是風電發電量的1.67倍。
雖然單機容量和風機布置矩陣幾何距離是多樣性的,但是從定性角度來講,海上光伏在相同空間下的裝機規模和發電量規模都是大于海上風電的。
毋庸置疑,海上光伏在市場空間、發電量等方面已經得到認可。但發展前景向好的同時,也要注意未來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