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內政部宣布了首次在加州外大陸架海上進行風電租賃出售的提議。
2021年5月,內政部長德布?哈蘭德(Deb Haaland)、白宮國家氣候顧問吉娜?麥卡錫(Gina McCarthy)、負責政策的國防部副部長科林?卡爾(Colin Kahl)和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宣布了一項協議,以推進加州北部和中部沿海的風能開發。
去年,美國國防部長哈蘭德宣布了一項租賃計劃,旨在實現拜登-哈里斯政府在2030年前部署3000萬千瓦海上風能的目標。
哈蘭德表示:“建設清潔能源未來的需求和勢頭強勁。拜登-哈里斯政府正在推進所需速度和規模,以幫助實現總統的目標,使美國的海上風能成為現實。今天,我們正朝著釋放西海岸海上風能的巨大潛力邁出另一步,以幫助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同時創造高薪就業機會。”
美國海洋能源管理局(Bureau of Ocean Energy Management,簡稱BOEM)局長阿曼達?萊夫頓(Amanda Lefton)表示:“今天的行動表明,政府在實現加州近海清潔能源未來愿景方面取得了切實進展,同時創造了國內供應鏈和高薪工會工作崗位。”
她補充道,“BOEM致力于利益相關者的積極參與,并確保任何海上風電租賃的方式都避免或盡量減少對海洋和海洋用戶的潛在影響。擬議的出售通知為當地社區、部落、海洋用戶、開發商和其他人提供了另一個機會,來衡量加州近海潛在的風能活動。”
到目前為止,BOEM已經舉辦了10次有競爭力的租賃出售,并在從馬薩諸塞州到北卡羅來納州的大西洋地區發行了25份活躍的商業海上風電租賃。加州的租賃交易將是太平洋地區的首次。
建議出售公告開放60天的公眾意見期,并提供有關建議租賃面積、建議租賃條款和條件以及拍賣詳情的詳細信息。?
公眾評論期結束前收到的評論將由BOEM加利福尼亞提供,其考慮后再決定是否公布最終出售通知,最終宣布租賃銷售的時間和日期,并列出有資格參與租賃出售的公司。
此前不具備參與加州租賃出售資格的潛在競標者,需要向BOEM提交強制性資格材料。資質材料必須在2022年8月1日之前加蓋郵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