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發展與改革委發布《關于規范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表示要全面整頓全省光伏。
為了規范集中式光伏項目管理,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推動項目有序開發、加快投產。在《通知》中,省發改委提出了五點措施。
《通知》提到,目前,廣東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規模急劇增長,累計已超過9000萬千瓦,與每年實際開工和新增并網規模嚴重背離,和廣東省資源條件不符,并出現跑馬圈地、倒賣土地資源、惡性競爭等一系列問題。
4月1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間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約2000萬千瓦。期間,廣東要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大力提升光伏發電規模,堅持光伏發電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發展。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發電站項目。

為了規范集中式光伏項目管理,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推動項目有序開發、加快投產。在《通知》中,省發改委提出了五點措施。
第一,全面核查已備案項目。抓緊組織對本地已備案尚未全容量并網的所有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進行逐一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列入異常名單,并列入省公共信息平臺。
第二,大力推進可建項目建設。要將已開工、年內新開工的項目作為今年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計劃,納入當地重點項目或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機制管理。
第三,科學編制光伏發展專項規劃及年底具體實施計劃。結合現有消納能力和輸電線路建設規劃,編制當地2022-2025年光伏發展規劃,明確項目場址,確保項目落地建設。專項規劃需報經市政府審定后于年底前上報省能源。
第四,鼓勵競爭性配置資源。省發改委稱,考慮到茂名、梅州、清遠等3市備案規模均已超過1000萬千瓦,肇慶、河源、惠州、汕尾等4市備案規模均已超過600萬千瓦,遠超當地消納空間,“請上述7市進一步加強對光伏備案工作的指導。”

第五,加強項目服務及管理。著力解決光伏發電項目有關用地、接入送出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動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倒賣資源、不正當惡性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