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充電樁
至2020年,實現所有停車場(庫)自用充電設施全覆蓋。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將100%配建或預留充電設施。
專用充(換)電站
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121座公交專用充(換)電站,約建設不少于5250個充電樁,均與公交場站合建。
公共充(換)電站
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457座城市公共充(換)電站,建設不少于1.3萬個充電樁;共規劃布局40座城際公共充(換)電站;共規劃布局34座其他公共充(換)電站。
買新能源汽車,再不用擔心充電不方便了。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經信委獲悉,《成都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日前正式獲市政府批復。未來,無論是在市區內、高速公路上還是景區,都可以像加油一樣便捷充電。
根據規劃,至2020年,成都市共建設約8.8萬個自用充電樁,780個充(換)電站 (不少于2.2萬個充電樁),其中專用充(換)電站249個,均與專用設施停車場所合建,公共充(換)電站531個,其中9個為獨立占地。
新建住宅充電樁將成標配 2020年,停車場自用充電設施全覆蓋
規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成都累計建成4804個充電樁,194個充電站和4個換電站,“私家車的自用充電樁建設數量不多。”未來,在成都開新能源汽車能夠像加油一樣便利充電。自用充電設施方面,將主要結合住宅、商業樓宇、辦公場所、醫院、學校、文體等大型公共建筑、工業與物流企業的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等進行設置。
規劃提出,為加快推進全市充(換)電設施服務網絡體系建設,結合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建設新能源汽車停車位和充電設施,2020年實現所有停車場(庫)自用充電設施全覆蓋,并將有關單位配建充電設施情況納入節能減排考核獎勵范圍。
普通住宅也將標配充電樁。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配建或預留,其中不少于10%的停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設位置結合小區布局合理安排;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配建或預留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公共停車場配建或預留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8%。
公共區域哪些地方可充電? 高速路服務區、加油加氣站、景區
未來,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指數級增長,無論你是逛商場還是自駕游,都可輕松充電。
規劃提出,在建設條件許可,且對道路交通運行不產生顯著影響的路內公交場站,可設置公交專用充(換)電設施。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121座公交專用充(換)電站,約建設不少于5250個充電樁,均與公交場站合建。
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457座城市公共充(換)電站,約建設不少于1.3萬個充電樁。結合現狀已建高速路服務區和停車區,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布局40座城際公共充(換)電站,原則上每座充(換)電站至少建設5個直流充電樁。其他規劃高、快速路結合建設時序,在建設服務區或停車區、加油加氣站時應同步建設城際公共充(換)電設施。
結合旅游景區的公共停車場所,至2020年全市共規劃布局34座其他公共充(換)電站。原則上一個景區至少建設1座公共充(換)電站,每座充(換)電站根據具體情況可結合旅游停車設施分多處設置,且建設不少于10個充電樁(直流充電樁不少于5個)。
構建大數據平臺 執行扶持性 電價政策
根據規劃,成都將從多方面保障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運行。產業培育方面,將創新投融資、盈利模式,提高充電設施建設積極性。成都將形成以社會投資為主體、政府投資為補充的投融資架構,發揮社會資本在充(換)電設施建設領域的核心作用,引導國企、民企、私人業主等多方參與充(換)電設施建設,形成可持續的投融資模式,支撐充(換)電設施健康發展。
還將加速形成以充電基礎服務為主、增值服務為輔的多渠道盈利模式,規范樁體廣告、分時租賃、公車租賃、充電管理大數據等增值服務盈利途徑的配套政策,形成良性的盈利環境,促進充(換)電設施產業健康發展。
成都將進一步完善充(換)電設施的信息化服務,建立全市范圍統一的充(換)電設施數據平臺,將充(換)電設施的建設、運營數據接入平臺,并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開發網絡、手機可視平臺,為車主提供設施地理位置、設備規格、充電價格查詢等服務。
此外,成都還將執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其他充(換)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執行分類目錄電價。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類用電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