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低速電動車和傳統(tǒng)意義的汽車是絕不一樣的,市場需求、消費群體、產品特性都有它自己的差異化特點。按汽車標準來管理,既不符合市場需求,也會傷害行業(yè)。”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付于武
付于武作為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微型短途電動汽車課題組組長,多次組織低速電動車發(fā)展問題的調研與討論,對低速電動車行業(yè)有深入的觀察和了解。他進一步指出,由于中國幅員遼闊,各地在經濟、地域等方面的巨大差異,催生了多層次的出行需求。低速電動車以其“購買及維護成本低廉、燃料獲取簡單”成為廣大農村和鄉(xiāng)鎮(zhèn)地區(qū)的最佳代步工具。“對于低速電動車產業(yè),我們應該尊重市場,順勢而為。只要政府積極正確地引導,低速電動車可以成為一個潛力巨大的新經濟增長點。”
從國家標準委立項以及工作組第三次會議傳達的信息來看,低速電動車搭載動力電池須為鋰電池,拒絕鉛酸電池作為低速電動車動力源。付于武認為,電池路線不能“一刀切”,需要給鉛酸電池留一定過渡期。這是中國國情所在,消費能力低下的人群占大多數(shù),非常注重經濟性。如果都規(guī)定用鋰電池,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消費者很容易對過高的購買成本望而卻步,進而嚴重損害市場。
原本低速電動車是沒有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完全靠市場需求發(fā)展起來的產業(yè),如果硬扣上與之不符的標準和技術路線,顯然會折煞產業(yè)發(fā)展。對于現(xiàn)有鉛酸電池的管理,付于武建議用市場的力量,根據(jù)“誰生產,誰回收,誰負責”的原則來管理。“目前絕大多數(shù)傳統(tǒng)車的電瓶都采用鉛酸電池,馬上要求低速電動車轉換成鋰電車也是不合理的。”
此外,標準組在會議中提出了低速電動車“最高時速40-70km/h”、“40km/h等速續(xù)航里程大于90km,綜合工況續(xù)航里程大于60km”的標準。付于武認為這些性能要求都值得推敲,電動汽車百人會在設立低速電動車調研課題時,就定義過“微型短途”的產品特性,標準針對低速電動車的時速、續(xù)航里程都不宜過高。針對外廓尺寸“長3.5米以下,寬1.5米”的這條標準,付于武認為是合理的,有利于引導小型化發(fā)展。“低速電動車以及整個汽車行業(yè)往小型化走都是正確的。”
盡管在標準大方向上,付于武認為管理體系必須區(qū)別于傳統(tǒng)汽車,不能要求低速電動車達到乘用車標準,但他同時強調,要把安全問題考慮進來。他表示,目前很多低速電動車企業(yè)在技術上不斷提升,具備完整的四大工藝,安全碰撞也能達到高標準。
付于武講述了一個他去日本考察大發(fā)汽車公司的事例,大發(fā)汽車旗下有一款微型汽車,按日本碰撞標準測試是4星,售價約3~4萬元,已經賣出了400萬輛。對于企業(yè)來說,有能力實現(xiàn)5星碰撞要求,但成本勢必上漲。購買這類車的消費者對價格非常敏感,成本上漲也就賣不出這么好的銷量。同理,低速電動車市場不一定要最好的,但是要最合適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