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數據新平臺已于上月啟用。近日,上海新能源汽車公共數據采集與監測研究中心發布《新能源汽車數據平臺接入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從2017年5月8日起,上海市新平臺同時支持國標和上海地標的數據接入,所有已經接入上海市舊平臺的車型,開始接入上海市新平臺。
關于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數據平臺接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車型備案登記流程調整通知(2017)》的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商對在本市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實施必要的遠程實時數據動態監控,并按照國家標準GB/T 32960《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國標),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數據平臺(以下簡稱上海市新平臺)。
為對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相關政策和要求,上海市新平臺已經完成相應的升級改造,上海市新平臺已于2017年4月正式啟用。關于后續車輛數據的接入,以及從上海標準DB31/T 845-2014《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公共數據采集技術規范》(以下簡稱上海地標)切換到國標的工作,上海市新平臺做如下安排:
一、從2017年5月8日起,上海市新平臺同時支持國標和上海地標的數據接入,現要求所有已經接入上海市舊平臺的車型,開始接入上海市新平臺。
二、從2017年5月15日起,上海市舊平臺將停止新增注冊車輛,對于已經在上海市舊平臺中注冊的車輛,繼續上傳數據到上海市舊平臺,后續上海市舊平臺中的所有車輛,將按計劃繼續沿用上海地標遷移到上海市新平臺。新增注冊車輛須統一按照國標接入上海市新平臺。
三、從2017年5月起,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將在上海市的月度銷量上報到上海市新平臺(當月上報上月),具體上報格式見附件1《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月度銷量上報表》。2017年1月到4月的月度銷量以補發的形式發送到本通知聯系人郵箱,后續將通過系統直接上報到上海市新平臺。
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裝[2016]377號)的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安全第一負責人。上海市新平臺正式啟用后,一旦發生新能源汽車事故,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將事故(處理預案、處理過程、處理結果等)及時上報到上海市新平臺,具體上報格式見附件2《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汽車事故報告》,后續將通過系統直接上報到上海市新平臺。
各個企業須按照以上通知的要求開展車輛接入工作。如有問題,可咨詢上海市新平臺相關工作人員。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公共數據采集與監測研究中心
2017年4月28日
聯系人:朱宇杰、陳寧
聯系方式:021-69511090、13916174609;021-59035476、13062724072
郵箱地址:zhuyujie@shevdc.org、chenning@shevd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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