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南省發布了《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重點工作任務》,明確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任務總量為4960輛,全年新增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要求不低于60%;環衛、物流、郵政、機場用車、旅游景區用車以及公共機構新增和更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要求不低于50%。
為實現上述目標,采取三項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做好2017年海南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和各市縣建設任務的統籌,同時,加快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交通場站、旅游景點、商業中心等區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督促符合改建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推動已建建筑物停車場、居民小區停車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落實財政補貼政策。完成2016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清算工作,下達2017年補貼資金計劃,加快推進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信息化審核系統建設,加強補貼資金管理。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管體系。做好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企業備案,發布《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平臺、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監控平臺建設;推進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標準化,研究出臺充電分時電價政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
來源:工信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