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大連市發布《關于純電動載客汽車不受香爐礁橋、東快路機動車尾號限行的通告》,通告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之規定,自2017年4月26日起,純電動載客汽車不受香爐礁橋、東快路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據了解,大連市于2016年11月發布了《香爐礁橋、東北快速路限制通行的通告》,通知表示,為了緩解市區道路交通擁堵,將對東北快速路及香爐礁橋部分進出匝道實行限制通行,當時并未說明純電動汽車不受此項通知限制。詳情如下:
香爐礁橋、東北快速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為了緩解市區道路交通擁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自2016年12月5日0時至2017年5月30日24時的工作日(含因節假日調休周六周日上班的,不含法定節假日、周六、周日)交通高峰時段,將對東北快速路及香爐礁橋部分進出匝道實行限制通行,現通告如下:
一、上述日期6:30-8:30,東北快速路進市方向的中華路進口匝道(南北兩處)和海口路進口匝道、香爐礁橋的香周路進口匝道,實行小型客車單雙號通行的交通限制措施。
二、上述日期16:30-19:00,香爐礁橋出市駛入疏港路向機場方向的出口匝道、東北快速路駛入??诼返某隹谠训?,實行小型客車單雙號通行的交通限制措施。
三、限行范圍及規則:懸掛遼B號段的7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車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和當天日期(日),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號牌最末位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單:1、3、5、7、9;雙:2、4、6、8、0)。
四、以下車輛,不受本通告之通行限制: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懸掛“使”、“領”字頭號牌車輛、執行任務的解放軍、武警車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指揮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工作任務的行政執法、園林環衛、城建排污、環境監察、氣象監測、道路養護車、郵政車、救援清障專用車、金融解款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大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