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2019年加州要求新建住宅強制安裝光伏后,近日加州又更新了其建筑能效標準,要求所有商業建筑配備太陽能和儲能,同時還要求所有新建住宅準備好安裝儲能。
照此標準,加州已成為第一個將“太陽能+儲能集成到所有未來商業建筑”列入建筑規范的州。加州清潔能源委員會 (CEC) 投票批準的這項規則可在2022 年建筑能效標準中找到,預計這一要求可能會讓加州增加每年 280 兆瓦的太陽能和 400 兆瓦時的儲能。

對于太陽能+儲能系統的最高級別技術要求規定:
太陽能裝機量應滿足建筑能耗的 60%,儲能容量應能將并網的光伏發電量減少到總發電量的 10%。
儲能的可用容量必須至少為 5 kWh,循環效率必須大于 80%,并且在 10 年(保修)或 4,000 次循環后剩余的容量必須大于銘牌的70%。
對于新建住宅,規范要求做好安裝儲能的準備。新規范要求新住宅配備225 安培的母線、四個備用電路(其中兩個必須是冰箱和臥室的插座),以及這些電路的子面板或拆分母線主面板。
新規范要求儲能系統能夠進行遠程編程,目的是滿足該州使用分布式能源存儲與電網“協調”的目標,可編程模式還需要將太陽能與儲能系統耦合。
該基本控制模式決定了默認情況下,儲能必須能夠從一個太陽能發電系統充電。當太陽能系統的輸出不足以覆蓋建筑物負載時,儲能必須能夠介入。
規范對儲能的時間控制:在這種情況下,儲能應編程為僅通過太陽能充電,并在一天中價格最高的使用時間放電。系統應該能夠針對至少三個使用時間季節進行編程。
規范對儲能可編程功能的高級需求是響應靈活性控制。加州將這種類型的儲能系統描述為能夠響應來自本地公用事業或第三方采集器的信號,改變充電和放電周期。實踐表明,使用這種類型的系統在電網事件期間通過其能源需求管理能幫助業主賺取數百萬美元。
新規范的通過是基于加州已經成功建立起復雜而廣泛的以太陽能為重點的清潔能源立法體系,2019 年加州進行了建筑能源規范的首次更新,要求所有住宅建筑都包括太陽能電池板。所有這些標準更新都有助于加州到 2045 年實現凈零碳足跡的目標,之后的幾年內實現負碳足跡。
加州,繼實現百萬屋頂里程碑后,又將迎來戶用光伏和儲能的大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