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1時左右,隨著大豐H6海上風電場21號最后一片風葉完成安裝,我市沿海年度在建風電場主體工程全部完工,為實現全容量并網發電提供基礎保障。


為支持和保障海上風電場建設,服務國家“雙碳”戰略,確保已核準開工項目如期完工,鹽城海事局在“審批、監管”兩個維度同時發力,確保全市海上風電項目順利完工。
強化審批服務。指定專人專班服務海上風電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辦理,全天候接受風電企業建設單位業務咨詢、許可材料預審和許可受理;提前介入,指導建設施工單位完善施工水域船舶交通組織、人員交通管理和施工作業方案,做好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同時,開展許可前安全自查,為企業提供租用船舶技術要求清單,讓企業在租用船舶時提前把關選擇合規船舶,制訂企業安全自查清單,方便企業自行發現問題、整改問題,確保一次受理、一次許可。
強化施工安全保障。聯合發改、交通等部門深化“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企業負責”的“1+N”綜合治理機制,開展常態化海上風電安全檢查,對海上風電企業、施工船舶進行立體式巡查巡檢,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安全施工;不定期開展海上風電場水域巡查巡檢工作,指導施工單位加強施工安全警戒警示標志設置、優化船舶進出施工場區交通組織方案、開展船舶“體檢”,確保施工過程安全有序,施工風險安全可控。
做好海上施工船舶和人員應急保障。及時提醒施工項目部和船舶防范極端惡劣天氣近30次,指導和組織施工船舶及早疏散至安全水域,船舶撤離期間逐一登記船舶和海上作業人員信息,加強船舶錨泊監控,及時提醒和防范走錨等異常情況,保障海上施工人員撤離安全。及時處置海上突發事件,協調指揮救助,充分發揮風電場駐守直升機作用,首次使用直升機對海上生病人員“點對點”救援,較好完成應急保障任務。加強頂層設計,注重常態化安全管理。在服務保障的基礎上,注重完善常態化安全管理機制,聯合市發展改革部門出臺《鹽城市海上風電安全生產“四項清單”》,分析和梳理企業危險源辨識及控制措施清單301條,幫助企業提前辨識風險、加強安全防范。
自2012年我市海上風電場建設以來,海事部門已累計安全保障我市沿海23座風電場順利建成,建成海上風機1355臺、升壓站19座和高抗站1座,總裝機容量達541.25萬千瓦,我市“海上三峽”建設初具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