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0月,日本通過了《第6次能源基本計劃》。該計劃展示了日本2050年的碳中和愿景和應對2030年全球氣候新變化相關對策目標的方向性。在日本之前的能源政策中,可再生能源是與傳統能源“混為一談”的。這次,日本終于提出了一套可同其它發達國家相提并論的新能源政策。
新計劃意味著新變化和新挑戰。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曾多次分析過日本的這部新《能源基本計劃》。這次我們以此為前提,將視線聚焦于太陽能發電,分析日本要完成脫碳目標,太陽能發電在日本要走的幾條必經之路。
01
日本要明確太陽能發電單年度定量導入目標
日本在公布第六次《能源基本計劃》的同時,也推出了《2030年度能源供需預測》?!额A測》指出,為了達成可再生能源導入目標,日本必須至少要導入120GW的太陽能發電量。
以此目標推算目標完成的時間:2022年度將是日本進行各項相關準備政策的年度。從2023年度算起到2030年度末,8年時間內,日本至少要新增60GW的太陽能發電設備才能達到既定目標。簡單計算來看,即平均每年導入7.5GW。
但日本政府另一份對《能源基本計劃》的討論資料顯示,由于各種實際情況,2030年度前日本每年的太陽能導入量最多只能達到6GW。

如果基于這一情況重新審視目標中提到的導入量,那么從2025年度到2030年度,日本太陽能發電市場的最低限度要維持在每年8GW。如果還要考慮碳中和這一更高的目標,那么日本太陽能發電的導入量勢必要比8GW更高。
近年,日本政府一直在抑制本國FIT制度的事業計劃認定數量。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預計未來日本太陽能發電市場每年將縮小至3~4GW以下。所以日本若要完成脫碳目標,日本太陽能發電要走的第一步是,盡快將國內的太陽能發電市場規?;謴蜑楝F在的2倍以上。這一點也將是日本未來制定政策的前提。而這個前提需要在政策制定者和太陽能發電業者間達成共識,并應盡快基于此前提探討新的舉措。
02
確保必要的全國導入太陽能投資額
太陽能發電的導入屬于基礎設施投資。所以若要保證太陽能發電的導入資金,必須要有長遠眼光。此外,保證導入太陽能發電有充足的資金,僅靠一部分投資者是遠遠不夠的。日本必須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融資。
日本政府在提出“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后,日本各地方自治體相繼推出了各自的“零碳目標”。以此為目標,日本在今后大量導入可再生能源的進程中,不會只利用諸如海上風電等這種以大規模裝置,和只在發電潛力較大的地區導入等方式方法導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而是要在日本全域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普及。太陽能電池板可以以各種形態架設,所以對于自然資源缺乏的城市來說,太陽能發電幾乎是各地方自治體唯一可以選擇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方式。
目前,以住宅為主的建筑設置太陽能發電正在日本普及,這個趨勢也正在彌補上文提到的日本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缺口。但與此同時,由誰在日本各地承擔太陽能電站的建設、投資和運營,這些行動的主體也是需要加以明確的。
以一個人口約3萬人的自治體為例。家庭和商業的民用用電量大致一年需要120兆瓦時。這相當于115MW容量的太陽能發電設備所能供給的電量。這種規模的發電量僅發電設備的投資額就需要近200~230億日元(約合11.3億~13億人民幣)。此種規模的投資已經超過了這個規模的自治體一年間的預算。更不用說向工業供給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投資額還要更大。
因此,日本必須制定一套能夠適用于日本全國的,能為可再生能源發電獲得融資和資金保障的制度。但指定這一制度的前提是要明確日本各地必要的投資額。
03
將太陽能電站資材作為戰略資源幫扶可再生能源企業成長
新冠疫情開始在世界范圍內爆發后,太陽能發電相關的價格持續上漲。目前太陽能電池板最大生產國——中國,其國內的制造和物流也出現了停滯。此外國際物流的混亂還導致了集裝箱價格的上漲。另一方面,各國“綠色復蘇”政策使世界范圍內可再生能源投資不斷擴大,這和近兩年中國太陽能發電相關設備產能的下降之間產生了供需矛盾。
2021年10月和2019年末相比,太陽能面板價格已經上漲了1.5到2倍。如果設備成本不斷上漲的現狀得不到改善,階段性降低以FIT和FIP為前提的太陽能發電設備的導入成本的長遠計劃將無法實現。所以必須要針對因導入量激增導致物流價格上漲的問題采取必要措施。但目前日本經濟產業省和資源能源廳并未對物流價格上漲這一問題采取必要措施。
如果日本覺得有必要加快2030年本國導入可再生資源的速度,必須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必須保障日本國內太陽能發電相關設備的供應。
日本光伏設備制造企業近年勢頭銳減。日本可以借本次正式擴大普及太陽能發電為契機,為目前日本國內尚存的光伏設備制造企業提供幫扶,而不是坐視它們陷入經營困境。
如前文所說,到2030年如果要導入60GW以上的太陽能發電,投資額預計至少要在12萬億日元(約合6695億人民幣)。日本單年度8GW的市場至少有1萬6千億日元(約合892億人民幣)的規模,其中一半的金額為材料成本,日本也并不想坐視這些利潤流向國外。
所以,雖然日本已經開始培育本國的海上風力發電等產業,但日本必須要明確扶持本國包括太陽能發電在內的所有可再生能源電源相關企業的扶持方針。
結語
如果日本政府繼續把FIT制度的推動全部交給民間的相關各方,只在出現問題的時候試圖通過“事業規制強化”來解決,那么日本的太陽能普及可能只會出現泡沫式增長,無法得到穩定發展。這樣的話,即使再投入更多的再生能源補助金也無法看到成果。
本文從市場規模、投資資金、扶持制度三個角度分析了日本太陽能發電的現狀和展望,如果日本開始著手解決這三個問題,日本太陽能的市場環境和普及速度將會有更大幅度的改善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