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近日江西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轉發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開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防止騙補,《通知》增加了先清算再撥付補貼與"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的要求。《通知》要求各設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組織本地生產企業進行申報,并于4月18日之前把申報材料上報至江西省工信委與江西省財政廳。
目的
"3萬公里政策"意在打擊騙補
記者了解到,根據《通知》,在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清算要求中,增加了"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的要求。目前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3萬公里政策"意在打擊騙補。根據此前有關部門對于新能源汽車騙補現象的調查顯示,有汽車企業把新能源汽車賣給有關聯的租賃公司,一賣一買輕松獲得補貼,但車輛并沒有實際投入運營。而新政的實施,一定能夠從根本上遏制這樣的騙補行為。
因此,從補助資金的使用上來看,增加該要求是為了防止騙補,杜絕出現有車不運營,大量閑置的情況。
說法
新政加大車企資金占用壓力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不是所有車型一年都能跑到3萬公里。某知名新能源汽車品牌南昌區域經理桂立先生告訴記者,新能源公交車通常每天約行駛100-200公里,一年行駛里程達到3萬公里問題不大。但是,從電動汽車分時租賃市場來看,目前租賃市場空間尚小,一臺車一年才可能跑1-2萬公里,3萬公里才能拿到補貼的話,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和時間成本太大,尤其是團體接待用車、通勤班車等的行駛里程要在申請補貼時累計達到3萬公里有一定難度。
業內人士認為,根據《通知》規定,目前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這無疑加大了新能源汽車資金占用壓力。
影響
新能源車企應對壓力開始"挑"客戶
江西一家知名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的市場部經理熊先生坦承,先清算再撥付補貼,無疑對生產企業的資金周轉周期延長,企業資金壓力增大。
熊先生告訴記者,針對新政,為了避免出現資金困難,公司將會有針對性地選擇客戶,問清楚客戶買車的用途,以及一年內能不能跑夠3萬公里,并用合同約定要求客戶在車輛上牌一段時間內必須達到3萬公里運營里程,否則寧愿放棄這個訂單。此外,公司還會考慮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讓客戶交2萬-3萬元的保證金,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跑滿3萬公里后退還保證金。
還有一些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人士告訴記者,為了規避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已經有部分車企提高了新能源客車的售價。
趨勢
補貼3年后全取消,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
雖然補貼方式變化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帶來資金周轉壓力,但也有一些新能源車企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新的補貼清算方式也有助于鼓勵擁有新能源技術水平高的車企更快發展。"以前過高的補貼,導致新能源客車銷售不是拼技術,而是拼關系。現在,隨著補貼金額降低和補貼方式的變化,各生產企業都在降成本、提質量、增加研發投入。"桂立告訴記者,新能源汽車市場應從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這才是今后的趨勢。
與此對應的是,記者了解到,今年的2月,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根據新政,我國新能源汽車補貼2020年完全取消。這也意味著,三年后新能源汽車完全"斷奶",市場今后從政策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