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新型儲能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在新能源資源稟賦好、新能源裝機規模大、電網調峰需求高、輸電斷面受限情況較多的吳忠市、中衛市及寧東基地,建設一批新型儲能試點項目,原則上每個地區儲能試點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每個地區項目總規模不超過300兆瓦/600兆瓦時。
試點項目投產要求:吳忠市、中衛市及寧東于2022年11月底確定擬開展試點項目名單,上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按照先到先得原則,儲能試點項目須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建成并網,并在通過各地發改部門及電網企業組織驗收后同意上報我委,確定為自治區儲能試點示范項目,享受相關政策。2022年9月30日后并網的項目不再享受試點支持政策。
具體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