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廠房全部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鼓勵采用與建筑一體化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推進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2022 年起新建政府機關、學校、工業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應同時滿足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裝的要求。推動建筑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創新示范,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探索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 建筑。
文件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靜安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各街道、彭浦鎮:
現將《靜安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靜安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
2023年12月13日
靜安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根據《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及《上海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推動源頭治理、促進綠色轉型的總抓手,錨定美麗上海建設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科學把握污染防治和氣候治理的整體性,以優化治理路徑為重點,以政策協同、機制創新為手段,強化科技支撐,全面提高環境治理綜合效能,實現環境效益、氣候效益、經濟效益多贏。
(二)工作原則
突出協同增效。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碳達峰碳中和與生態環境保護,強化目標協同、領域協同、任務協同、政策協同、監管協同,以碳達峰行動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以環境治理助推高質量達峰。
強化源頭防控。緊盯環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頭,突出主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強化資源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減污降碳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優化技術路徑。統籌氣、水、土、固體廢物、溫室氣體等領域減排要求,優化治理目標,加強技術研發應用,鼓勵綠色科技技術推廣,增強污染防治與碳排放治理的協調性
注重機制創新。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標準、政策體系和統計、監測、監管能力,完善管理制度、基礎能力和市場機制,一體推進減污降碳,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有力支撐減污降碳目標任務落地實施。
鼓勵多元共治。發揮社區、園區、樓宇等各類主體積極性和創造力,創新管理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加強推廣應用,形成社會多元共治合力,實現多層面、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協同增效原則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境重點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本市實現碳達峰目標;碳減排與空氣質量穩定改善協同推進取得更大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
(一)能源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1.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大力發展區域可再生能源,優化區域能源結構,提升靜安區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落實光伏建設目標分解和考核機制,全面完成市級下達的光伏建設任務。結合區域功能及建筑具體情況,因地制宜推動光伏開發建設。積極探索江水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多場景應用示范。到 2025 年,城鎮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 10%;到 2030年,進一步提升到 15%。(區各相關部門、各街鎮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2. 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
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高端服務業,推動全區產業體系向低碳化、綠色化、高端化優化升級。對標本市綠色低碳新賽道,將綠色低碳作為產業發展重要方向和新興增長點,支持初創綠色低碳企業發展,培育和引進光伏、智慧能源、智能環保等綠色低碳循環相關服務產業,集聚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節能服務機構。“十四五”期間,力爭培育和引進 1-2 家綠色低碳行業龍頭或核心企業。(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投資辦、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全面促進清潔生產
大力推行綠色設計,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推廣應用一批先進適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協同工藝過程減排
推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實施重點行業VOCS總量控制,優先采用源頭替代和過程控制治理措施,大力推進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以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行業低揮發性原輔料產品的源頭替代。鼓勵采購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產品。推動VOCS末端治理措施選型時充分考慮碳排放影響,采用節能低碳技術方案。推動細顆粒物(PM2.5)和氮氧化物(NOX)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交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5. 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結構轉型
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環衛車輛等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汽車或燃料電池汽車。(區機管局、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推動移動源污染防治與碳減排協同增效
持續開展高污染柴油貨車治理,持續削減移動源NOX排放量,協同降低碳排放量。以老舊車輛提前淘汰為重點,全面淘汰國三柴油貨車,逐步淘汰國四排放標準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和清潔能源替代。全面落實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落實在本市擴大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開展國三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治理。(區生態環境局、區建設管理委、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城鄉建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7. 大力推廣綠色建造
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住宅,推廣使用綠色低碳建材,加快建筑廢棄物循環再生利用,減少建設過程能源資源消耗。根據國家標準執行建筑涂料、膠粘劑VOCs含量限值,引導企業在現有涂料、溶劑的使用環節開展低VOCs含量產品替代。完善文明施工標準和拆除作業規范,加強預濕和噴淋抑塵措施及施工現場封閉措施,控制建設揚塵污染。(區建設管理委、區綠化市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 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發展
2022 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廠房全部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鼓勵采用與建筑一體化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推進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2022 年起新建政府機關、學校、工業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不低于30%。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應同時滿足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和光伏安裝的要求。推動建筑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創新示范,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探索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 建筑。(區建設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水環境和土壤污染治理與碳減排協同增效
(一)水環境治理領域協同控制
9.加強河湖生態保護
堅持統籌水網、綠網、路網、管網,以系統性治理思維推動河湖生態保護和修復。扎實做好水土保持監管,探索生態護岸改造等生態型治理措施,加強水生物多樣性保護。持續做好河湖塑料垃圾治理,推動養護巡查船舶、碼頭設施開展清潔能源利用,實現水治理與碳減排協同增效。(區建設管理委、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土壤污染治理領域協同控制
10.提升土壤治理修復技術
啟動新一輪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以整體轉型區域為重點,有序開展土壤治理修復,探索節能降耗修復技術路線,加強土地集約利用。在涉深基坑工業污染地塊探索試點“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區規劃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一)固體廢物源頭減量
11.落實固廢廢物源頭減量
按照循環經濟重點技術推廣目錄,支持企業采用固體廢物減量化工藝技術。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全面推行“光盤行動”,推行綠色適度、文明簡約的生活方式。結合塑料污染治理相關工作,持續推進快遞、外賣包裝材料源頭減量。繼續推進凈菜上市,減少農貿市場蔬菜廢棄物產生量。在城市更新和舊區改造中,嚴格實施建筑拆遷管理制度。落實建設單位建筑垃圾減量化的主體責任,將建筑垃圾減量化費用納入工程概算。(區綠化市容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房管局、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固體廢物資源循環利用
12.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完善“點站場”三級回收體系,暢通玻璃等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體系。鼓勵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應用,推動在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等領域合理利用經處理后的建筑垃圾。(區綠化市容局、區建設管理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
13.推進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處置
嚴格開展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工業固體廢物、餐飲油脂、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的全流程監管,著力推進小型醫療機構醫廢收運“最后一公里”全覆蓋,探索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困難,保障環境安全。將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設施納入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保障設施用地和資金投入。(區綠化市容局、區建設管理委、區衛健委、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利用生態環境源頭防控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一)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14. 發揮“三線一單”協同管控作用
立足減污降碳協同,逐步建立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充分發揮“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約束作用。聚焦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調整,提出促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措施,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強化“兩高一低”項目源頭管控
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一低”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嚴禁新增行業產能已經飽和的“兩高一低”項目。(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
16.落實碳排放評價工作
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事前準入約束、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優勢,在重點行業排放源層面落實碳減排要求,推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落實完善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適應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管理的排污許可制度,指導和幫扶建設單位和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的碳排放評價工作。(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示范引領
17.推進綠色示范載體創建
圍繞節能改造、“無廢”建設等要求,深入開展低碳社區和低碳實踐區創建,打造現代環境治理示范。進一步開展綠色飯店、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建設,推進第二輪綠色生態城區創建,鞏固市北高新技術服務園區三星級上海市綠色生態城市(試點)工作成果。(區建設管理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教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撐保障
18.強化科技、財力和基礎數據支撐
強化信息科技支撐,加強協同控制技術推廣和信息化平臺場景建設。確保財力支撐,加大本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對減污降碳協同控制項目的支持力度,通過各級財政資金支持、企業投入等形成資金多渠道籌措格局。加強基礎數據支撐,完善我區污染源排放清單與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歷史數據積累,構建區域固定污染源排放和溫室氣體排放雙清單,形成一個排放源一套污碳排放數據,為制定減污降碳措施、政策提供數字化管理支撐。(區科委、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宣傳教育
19.加強宣傳引領減污降碳
將綠色低碳理念納入教育教學體系。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專題培訓,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企業管理人員能力水平。加強宣傳引導,選樹減污降碳先進典型,發揮榜樣示范和價值引領作用,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加大碳普惠機制推廣應用力度,倡導市民參與綠色出行、光盤行動、衣物再利用、造林增匯等活動。(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組織實施和考核監督
20.統籌推進具體工作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建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分階段制定細化落實工作方案和任務清單,將國家和本市下達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任務和其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一并分解到條塊,建立完善目標分解和評估考核體系,定期開展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加強溝通協作,協調解決方案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