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企業報送的分散式風電項目規模為40兆瓦。
《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方案》指出,對2021年及以前年份獲得科爾沁區分散式風電指標、且截止目前未開工的項目所屬企業不得參加2023年競爭優選。納入當年建設規模的項目,按期建成。
對于轉賣項目建設規模等投機行為,一經發現,項目總公司及其區下所有公司、以及項目公司所屬集團實際控制人注冊的其他公司,3年內(自規定并網時間起)不得在科爾沁區申報科爾沁區、通遼市、自治區和國家各類新能源發電項目。
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通遼市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和《關于2023年度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3〕32號)文件要求,2023年我區計劃安排分散式風電總規模40兆瓦。為盡快組織開展項目競配申報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各企業報送的分散式風電項目規模為40兆瓦;
二、申報時間
各企業按照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方案做好項目申報工作,于2023年12月12日9:00-17:30時將申報項目以正式文件上報至通遼市福利路紅勝大街北龍庭秀舍辦公樓,城達集團三層306辦公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電網接入消納保障
請國網通遼供電公司盡快開展消納論證工作,保障項目的接入和消納,確保項目按期并網發電。
四、其他事項
請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部門做好項目前置資源審核工作,國網通遼供電公司做好接入及消納的落實工作,促進我區新能源項目有效落地。
附件: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方案
科爾沁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一
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方案
為做好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優選工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文件要求,現制定本方案。科爾沁區2023年分散式風電規劃總裝機容量40MW,采取競爭評優的方式配置。
一、優選內容
對報送至區發改委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進行評審,根據優選方案對項目進行綜合打分并排序。
二、優選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遵循《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等文件精神,響應文件實質性要求。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優選環境,不搞地方保護、不搞行政干預、不搞區別對待、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地開展優選工作。啟動評審程序后不再接收項目的任何補充材料及新增項目資料。
(二)客觀原則。遵循《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文件要求和相關規程規范要求,既不擴大也不降低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
(三)優先原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內政辦發〔2022〕19號)文件要求,將重點和創新發展方向的項目分值偏高設置。
(四)獨立封閉原則。委托第三方評審,不受任何外界影響。
三、工作流程
(一)組織申報。
請各申報企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提交項目申報文件(裝訂成冊,裝訂格式見附件3),于2023年12月12日9:00——17:30時將推薦項目相關材料(包括電子版一份,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專項報告可單獨成冊,一式三份)密封后報送通遼市福利路紅勝大街北龍庭秀舍辦公樓,城達集團三層306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組織優選。
1.符合性審查。主要審核申報項目是否滿足《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2023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內政辦發〔2022〕19號)等文件要求。
符合性審查內容如下:
(1)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排查意見;
(2)林草主管部門排查意見;
(3)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排查意見;
(4)接入系統及消納分析報告;
(5)接入電壓等級及并網點數量;
(6)單個項目規模不超過40兆瓦;
(7)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詳細評審。對通過符合性審查的項目,根據評分標準對企業投資能力及業績、項目實施方案、前期工作推進情況、對科爾沁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貢獻、接入系統及消納分析報告等方面按照分項評分之和得出綜合評分。
3.排序。按照項目分項評分之和得出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高低依次進行排序。
4.出具評審報告及評審意見。
(三)結果公示
項目競爭配置方案完成評選后,將推薦項目名單向全社會公示,公示期3天。
四、資料文件
資料文件由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兩部分組成,可以單獨成冊也可以合為一冊,同一時間遞交。
(一)商務文件(復印件應加蓋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3.企業財務狀況證明材料;
4.企業承諾函(可參考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開發建設期不擅自進行變更和轉讓,項目建成后提供運營維護服務;
(2)按照國家相關技術規程開展監理、驗收、評估等工作;
(3)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4)預計開工時間、并網時間。
5.項目前期工作推進情況。
已取得自然資源、林草、環保等相關支持性文件。
(二)技術文件
1.實施方案符合行業標準(如專業咨詢機構編制的需附資質證書及加蓋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與低碳產業園、煤改電、增量配電網等應用場景融合項目;
(2)重要裝備設施先進性,如風電機組的選型、風能利用系數、動態功率曲線保障等;
(3)運行模式創新;
(4)商業模式創新;
(5)市場化交易機制模式。
2.接入系統及消納分析報告(需附資質證書及加蓋公章);
3.投資主體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貢獻支持資料。
五、紀律要求
(一)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對獨立封閉優選工作全程監督。
(二)現場開啟企業遞交的密封資料文件,不再接收任何替換和補報資料文件。
(三)所有參與評審成員,不得對外透露任何優選內容,所有對外聯絡由優選人負責。
(四)評審機構不得向外透露評審報告內容及評審意見結果。
(五)違反評審紀律的,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對2021年及以前年份獲得我區分散式風電指標、且截止目前未開工的項目所屬企業不得參加2023年競爭優選。
(二)納入當年建設規模的項目,按期建成。
(三)對于轉賣項目建設規模等投機行為,一經發現,項目總公司及其區下所有公司、以及項目公司所屬集團實際控制人注冊的其他公司,3年內(自規定并網時間起)不得在科爾沁區申報科爾沁區、通遼市、自治區和國家各類新能源發電項目。
(四)參與本次優選的項目業主對評審結果存在疑問的,可以在優選結果公示期滿之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在收到書面疑問材料后,由第三方機構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五)本次優選評審服務費用15萬元,在優選結果公示期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由中選企業支付給優選服務單位。
附件:1.申報企業基本信息及資信證明
2.承諾函
3.企業項目申報資料裝訂格式
附件1
申報企業基本信息及資信證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申報企業全稱(需提供確立法律地位且包含注冊地點和主要經營范圍的原始文件復印蓋章件);
2、所屬最高級母公司全稱;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最高級母公司占申報企業股權百分比(%)(申報企業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
4、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經審計的總資產(萬元)、凈資產(萬元)、資產負債率(%),并提供2022年財報封面頁和上述信息對應頁復印蓋章件;
5、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持有的已核準風電項目規模(按權益容量統計)
附件2
承諾函(供參考)
致:科爾沁區發改委
(1)我們已研究《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2年全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滾動調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448號)、《關于2023年度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3〕32號)文件要求,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的解釋權歸國家能源局、自治區能源局、通遼市發改委和科爾沁區發改委,同意按照要求提交申報文件并履行承諾的各項內容。如未落實承諾,服從國家能源局、自治區能源局、通遼市發改委和科爾沁區發改委處罰措施。
(2)我公司承諾提交的資料文件承諾信息全部真實、正確、有效,提交的資料文件中的全部內容和承諾,將同樣約束并適用于成立的項目公司,申報企業的承諾即應視為項目公司的承諾。
(3)我公司承諾企業不存在已取得建設規模且一直未建導致項目作廢的情況、不存在已取得建設規模但未按自治區政策要求如期開工建設的情況。
(4)我公司承諾,項目入選后,將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技術規程和申報文件中關鍵技術指標要求,開展工程建設、專業監理、監造、驗收、評估工作。項目整個開發建設期不擅自進行變更和轉讓,項目建成后提供運營維護服務。
(5)我公司承諾,項目入選后,在2024年初完成核準,并開工建設,并于2024年12月底建成并網。
申報企業: (蓋章)
日期:
附件3
企業項目申報資料裝訂格式
項目申報資料,包括電子版一份,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專項報告可單獨成冊,一式三份,申報企業加蓋封面章、騎縫章,資料內容按照以下目錄順序排序,并標明頁碼。
目錄
1、申報企業基本信息及資信證明(附件1)
2、承諾函(附件2)
3、項目實施方案
4、各專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