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按照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總體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到2025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試點對全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領作用逐步顯現。
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對其他城市和園區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為推進碳中和奠定良好實踐基礎。
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試點城市建設主體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試點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園區。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3〕14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有關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0日